五、相關政策
1.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或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到區縣(自治縣)報到后,由區縣(自治縣)黨委組織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在鄉鎮(街道)統籌分配,并按規定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新錄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公務員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2.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規定,錄用后到村(社區)任職2年時間。
3.選調生在基層工作滿2年后,可參加市級和區縣級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對工作表現突出、符合條件的,可擇優選拔擔任各級領導干部,或按程序納入優秀年輕干部名單進行培養。
4.符合條件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可按規定享受所在區縣同層次人才的引進優惠政策。
5.考生不需要繳納考試報名費和體檢費。
六、其他事宜
1.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全過程。發現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并查證屬實的,即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以選調生考試命題組、專業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3.咨詢電話。
資格審查咨詢:詳見職位表上各區縣(自治縣)電話
政策咨詢:02363899740(兼傳真) 02363896932
網上報名和考務咨詢:02363896185(兼傳真)
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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