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范圍詳見《湖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附件7)。
報考法院審判業務、檢察院檢察業務職位的,還需考法律專業知識科目,考試內容主要為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法學基礎理論等知識,考試成績計入筆試成績。其中,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B類及以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且報考可放寬學歷條件的邊遠地區法院審判業務、檢察院檢察業務職位的人員,免考法律專業知識,其法律專業知識成績按報考所在職位的所有參加筆試人員的該科最高分數計算,所在職位報考人員均免考的,按所在市州同類職位該科最高分計算。
報考法院書記員職位的,還需考職業技能測試科目,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用普通電腦或亞偉速錄機打字的速度,包括定時看文章打字、聽錄音打字兩部分,測試時間均為15分鐘,測試成績各占50%;要求電腦打字速度80字/分鐘以上,亞偉速錄120字/分鐘以上。職業技能測試按標準折算為百分制,80分以上為合格。職業技能測試不計入筆試成績,但必須測試成績合格后方能進入下一程序。:
(二)筆試時間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14年4月12日9∶00 -11:00
申論: 2014年4月12日14:00-16:30
法院審判業務、檢察院檢察業務職位法律專業知識:
2014年4月13日9:00—10:30
法院書記員職業技能測試:2014年4月13日8:30開始,具體時間、場次和考室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分別設在省直、市州。報考省直機關、法院系統和檢察院系統的報考人員在長沙市筆試,報考選調生和市州及以下機關的報考人員在所在市州筆試。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四)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5月上旬在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詳情請查看《201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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