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錄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提交報考申請。考生在2014年8月31 日8時30分至9月4日14時30分期間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 jpg格式)。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其中,報考基層公安和基層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的報名截止時間為9月2 日14時30分,按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上發布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試,未能通過人民警察體能測試的考生請于9月4日改報其他職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考生的體能測試按照《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報名繳費人數不足錄用計劃數3倍的職位,要按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錄用計劃。已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考生務于9月5 日8時30分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核減及取消職位報考情況。已報考取消職位的考生請于9月5日14時30分前改報其他職位。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責任自負。
(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2014年8月31日8時30分至9月4日15時30分。招考部門根據考生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按照職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并在考生報名后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各招錄部門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三)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考生請于提交報名申請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職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四)網上繳費確認。考生資格審查合格后,須在8月3 1日8時30分至9月4日17時30分前憑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通過網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確認工作結束。因未達開考比例取消職位而改報其他職位的考生在改報成功后,需于9月5日16時30分前重新進行繳費(原繳報名費在報名數據統計工作結束后退回考生繳費銀行卡),僅報名未經繳費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9月4日17時前到吉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心(長春市南環城路1958號)審核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事宜。
(五)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考生,于2014年9月16日至9月20日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詳情請查看《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面向社會定向招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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