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疆人事考試網發布的《2015新疆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公告》得知,2015新疆政法干警考試條件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報考公安機關還應符合《人民警察報考說明》(見附1)規定的條件。
(二)招錄對象
1. 新疆戶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2. 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內地生源應屆畢業生;
3.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年滿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89年8月28日至1997年8 月28日期間出生),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含選調生)的配偶;
5.具有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7.駐疆部隊(含武警、公安現役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子女。
以上3-7項所有報考人員均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所持畢業證書須是國家認可的學歷。
要求: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
下列人員不屬招錄范圍:
1.自治區統一選派充實到鄉鎮工作未滿服務期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3.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在公務員考錄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
4.在國家教育考試中被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有違紀行為的。
5.現役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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