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報考人員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查閱《招考簡章》。
1、招考職位面向2015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限于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助理,且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仍在崗的2015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被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人員,須履行完3年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助理聘任合同等相關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2、招考職位面向2015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在校期間從我市入伍且服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完成學業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職或專科畢業生);應屆畢業當年從我市入伍且2014年退出現役的服役期滿退役士兵報考。
3、招考職位面向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北京生源 2015年應屆畢業生,北京地區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5年應屆畢業生,列入 “985工程”京外院校中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
4、招考職位面向殘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職位資格條件的殘疾人(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殘疾人畢業生報考。
5、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的,限于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且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的人員(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報考。
6、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招考簡章》查詢。
>>>詳情請查看《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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