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一)制定背景
2008年教育部和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聯合頒發《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將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核心表述為: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
(二)具體內容
1.愛國守法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和義務。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
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對工作高度負責,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甘為人梯,樂于奉獻。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對工作敷衍塞責。
3.關愛學生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教書育人
實施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勇于探索創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培養學生良好品德,塑造學生健全人格,啟發學生創新精神。不違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5.為人師表
知榮明恥,嚴于律己,以身作則。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謙虛謹慎,團結協作。平等對待學生家長,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不以粗魯言行對待家長。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責之便牟取私利。
6.終身學習
樹立終身學習理念,遵守教師培訓制度,不斷學習,與時俱進,自覺更新教育觀念,完善知識結構,潛心鉆研教育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
(三)《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解讀
1.“愛國守法”——教師職業的基本要求
熱愛祖國是每個公民,也是每個教師的神圣職責和義務。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每個社會成員知法守法,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2.“愛崗敬業”——教師職業的本質要求
沒有責任就辦不好教育,沒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師應始終牢記自己的神圣職責,志存高遠,把個人的成長進步同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同祖國的繁榮富強緊密聯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會變革和豐富的教育實踐中履行自己的光榮職責。
3.“關愛學生”——師德的靈魂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教師必須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
4.“教書育人”——教師天職和道德核心
教師必須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5.“為人師表”——教師職業的內在要求
為人師表是區別于其他職業道德的顯著標志。教師要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在各個方面率先垂范,做學生的榜樣,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影響學生。要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
6.“終身學習”——教師專業發展的不竭動力
終身學習是時代發展的要求,也是教師職業特點所決定的。教師必須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鉆研業務,勇于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