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育制度
(一)教育制度的概念
廣義的教育制度指國民教育制度,是一個國家為實現其國民教育目的,從組織系統上建立起來的一切教育設施和有關規章制度。
狹義的教育制度指學校教育制度,簡稱學制,是一個國家各級各類學校的總體系,具體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目的、入學條件、修業年限以及它們之間相互銜接關系。
其中學校教育制度處于國民教育的核心和主體地位,體現了一個國家國民教育制度的實質。
(二)教育制度的發展歷程
正規教育的主要標志是近代以學校系統為核心的教育制度,又稱制度化教育。以制度化教育為參照,之前的非正式、非正規教育都可歸為前制度化教育,而之后的非正式、非正規化教育則都歸為非制度化教育。因此,教育制度的發展經歷了從前制度化教育到制度化教育再到非制度化教育的過程。
1.前制度化教育
前制度化教育始于與社會同一的人類早期教育,終于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實體化教育。教育實體的出現,意味著教育形態已趨于定型。教育實體的產生是人類文明的一大進步,它屬于形式化的教育形態。它的形成具有以下特點:
(1)教育主體確定;
(2)教育的對象相對穩定;
(3)形成系列的文化傳播活動;
(4)有相對穩定的活動場所和設施等;
(5)由以上因素結合而成的獨立的社會活動形態。
2.制度化教育
近代學校系統的出現,開啟了制度化教育的新階段二制度化教育主要指的是正規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層次結構的、按年齡分級的教育制度,它從初等學校延伸到大學,并且除了普通的學術性學習以外,還包括適合于全日制職業技術訓練的許許多多專業課程和機構。從這一定義中我們可以發現,制度化的教育指向形成系統的各級各類的學校。
3非制度化教育
非制度化教育是相對于制度化教育而言的,它指出了制度化教育的弊端,但又不是對制度化教育的全盤否定。非制度化教育所推崇的理想是:“教育不應再限于學校的圍墻之內。”非制度化教育相對于制度化教育而言,改變的不僅是教育形式,更重要的是教育理念。
庫姆斯等人陳述的非正規教育的概念、伊里奇所主張的非學校化觀念都是非制度化教育思潮的代表。提出構建學習化社會的理想正是非制度化教育的重要體現。
(三)教育制度的影響因素
1.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科學技術發展狀況
2.社會政治經濟制度
3.青少年兒童身心發展規律
4.本國學制的歷史發展和外國學制的影響
(四)我國當前的學制改革
學制由縱向劃分的學校系統與橫向劃分的學校階段所構成。橫向劃分可分為普通教育、專業教育、成人教育等類型,縱向劃分可分為幼兒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階段。從形態上看,我國現行學制是從單軌學制發展而來的分支型學制。2010年6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并通過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簡稱《綱要》),這是21世紀以來我國第一個教育規劃綱要,是指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根據這一規劃,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的工作方針是: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綱要》指出: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把育人作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創新作為教育發展的強大動力,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質量作為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到2020年,我國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的戰略目標是:“兩基本、一進入”,即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人人力資源強國行列。
(1)加強基礎教育,落實義務教育;
(2)調整中等教育結構,發展職業教育;
(3)穩步發展高等教育,走內涵發展為主的道路:
(4)重視成人教育、發展終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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