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學段(3~4年級)
(一)識字與寫字
1.對學習漢字有濃厚的興趣,養成主動識字的習慣。
2.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左右,其中1600個左右會寫。
3.有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會運用音序檢字法和部首檢字法查字典、詞典。
4.能使用硬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做到規范、端正、整潔。用毛筆臨摹正楷字帖。
5.寫字姿勢正確,有良好的書寫習慣。
(二)閱讀
1.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
2.初步學會默讀,做到不出聲,不指讀。學習略讀,粗知文章大意。
3.能聯系上下文,理解詞句的意思,體會課文中關鍵詞句表達情意的作用。能借助字典、詞典和生活積累,理解生詞的意義。
4.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內容,體會文章表達的思想感情。能對課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問。
5.能復述敘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動的形象和優美的語言,關心作品中人物的命運和喜怒哀樂,與他人交流自己的閱讀感受。
6.誦讀優秀詩文,注意在誦讀過程中體驗情感,展開想象,領悟詩文大意。
7.在理解語句的過程中,體會句號與逗號的不同用法,了解冒號、引號的一般用法。
8.積累課文中的優美詞語、精彩句段,以及在課外閱讀和生活中獲得的語言材料。背誦優秀詩文50篇(段)。
9.養成讀書看報的習慣,收藏圖書資料,樂于與同學交流。課外閱讀總量不少于40萬字。
(三)習作
1.樂于書面表達,增強習作的自信心。愿意與他人分享習作的快樂。
2.觀察周圍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寫下自己的見聞、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覺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動的內容寫清楚。
3.能用簡短的書信、便條進行交流。
4.嘗試在習作中運用自己平時積累的語言材料,特別是有新鮮感的詞句。
5.學習修改習作中有明顯錯誤的詞句。根據表達的需要.正確使用冒號、引號等標點符號。
6.課內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
(四)口語交際
1.能用普通話交談。學會認真傾聽,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請教,就不同的意見與人商討。
2.聽人說話能把握主要內容,并能簡要轉述。
3.能清楚明白地講述見聞,并說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講述故事力求具體生動。
(五)綜合性學習
1.能提出學習和生活中的問題,有目的地搜集資料,共同討論。
2.結合語文學習,觀察大自然,觀察社會,用書面或口頭方式表達自己的觀察所得。
3.能在教師指導下組織有趣味的語文活動,在活動中學習語文,學會合作。
4.在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中,嘗試運用語文知識和能力解決簡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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