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xiao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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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校頒布規定學校男女生在一起必須5人以上,燈光明亮的地方,違犯者一次警告,兩次讓其退學。對此,你怎么看?
【專家解析】
學校教育在人的身心發展中起主導作用,而該校頒布的這一規定違背了學校教育的原則,不符合中學生心理發展特點,嚴重的話還會對學生的身心造成傷害。因此,這一規定是不合理的。
首先,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青春期是個體身心逐步走向成熟的時期,學生在這一時期很容易對異性感到好奇。但該學校不理智的對待,強硬的制止,可能造成學生的逆反心理,不利于學生的身心發展。
其次,不利于學生正常交往。學校的這一規定,嚴格劃清了男女交往界限,易給學生錯誤的引導,男女交往過程存在理解誤區,不利于正常男女生人際交往。
最后,學校管理手段簡單粗暴。學校采取“一次警告,兩次讓其退學”的極端做法,強硬地介入學生的心理禁區。這會引起學生乃至家長、社會對學校管理的不信任。
對于青春期感情問題的處理應以引導為主,學校、老師和家長大可不必興師動眾、嚴陣以待。學校可以采取寬松的管理政策,讓學生自由交流,期間由教師仔細觀察,全面了解學生是否存在早戀等現象。對待青春期學生應該以理解代替懷疑,以信任代替審問,以引導代替要求,以平等換來交流,幫助他們健康地成長,渡過青春期的迷茫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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