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基礎
內容簡介
本章主要考查考生教育的基礎知識與基本能力,要求考生具有教育基本理論、教師發展、小學組織與運行等基礎知識,能夠針對我國小學教育教學實踐中的問題進行一定的分析和探索。本章內容主要以單項選擇題和簡答題的形式進行考查,考生需掌握小學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以及教師專業發展的基礎知識,理解小學教育的基本特點,對于這些內容應重點記憶與理解。
第四節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高頻考點提要
1.課程類型;2.課程理論流派;3.課程內容:4.課程開發;5.課程評價;6.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理念及目標;7.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實施狀況。
高頻考點速記
一、課程的概念
“課程”指課業及其進程。把課程用于教育科學的專門術語,始于英國教育家斯賓塞,作為教育科學的重要倡導者,他把課程解釋為教學內容的系統組成。
我國的課程概念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課程是指學生在校期間所學內容的總和及進程安排。狹義的課程特指某一門學科。我們所研究的課程是廣義的,是各級各類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規定的學習科目及其進程的總和。
二、課程的類型
(一)分科課程、綜合課程與活動課程
從課程的組織方式來劃分,課程可分為分科課程、綜合課程與活動課程。
分科課程又叫做學科課程,是一種單學科的課程組織模式,它強調不同學科門類之間的相對獨立性,強調一門學科的邏輯體系的完整性,其課程的主導價值在于使學生獲得邏輯嚴密和條理清晰的文化知識。綜合課程是打破傳統的學科課程的知識領域,組合兩門以上學科領域而構成的一門學科。它由懷特海率先提出,強調學科之間的關聯性、統一性和內在聯系,其課程的主導價值在于通過相關學科的整合,促進學生認識的整體性發展并把握和解決問題的全面的視野與方法。
活動課程,又稱兒童中心課程、經驗課程,是為打破學科邏輯組織的界限,從兒童的興趣和需要出發,以活動為中心組織的課程。活動課程的代表是杜威。
(二)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
從對學生的學習要求的角度來劃分,課程可分為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
必修課程是指國家、地方或學校規定,學生必須學習的公共課程,是為了保證所有學生的基礎學習而開發的課程。其主導價值在于培養和發展學生的共性,體現對學生基本的要求。
選修課程是指依據不同學生的特點與發展方向,容許個人選擇的課程,是為了適應學生的個性差異而開發的課程。其主導價值在于滿足學生的興趣、愛好,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良好個性。
(三)國家課程、地方課程與校本課程
從課程設計、開發和管理主體來區分,可將課程劃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
國家課程是根據所有公民基本素質發展的一般要求設計的,它反映了國家教育的基本標準,體現了國家對各個地方、社區的中小學教育的共同要求。國家課程的主導價值在于通過課程體現國家的教育意志,確保所有國民的共同基本素質。它對政治方向的把握、教育方針的貫徹、培養目標的落實,起著決定性作用。地方課程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門以國家課程標準為基礎,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課程觀念的指導下,根據地方經濟、特點和文化發展等實際情況而設計的課程,它是不同地方對國家課程的補充,反映了地方社會發展狀況對學生素質發展的基本要求。同時,地方課程對該地方的中小學課程實施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它的主導價值在于通過課程滿足地方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
校本課程實質上是一個以學校為基地進行課程開發的民主決策的過程,即校長、教師、課程專家、學生以及家長和社區人士共同參與學校課程計劃的制定、實施和評價活動。校本課程開發的主體是教師。校本課程的主導價值在于通過課程展示學校的辦學宗旨和特色。
(四)顯性課程與隱性課程
從課程的呈現方式來劃分,課程可分為顯性課程與隱性課程。
顯性課程亦稱公開課程,是指在學校情境中以直接的、明顯的方式呈現的課程。顯性課程的主要特征是計劃性,這是區分顯性課程和隱性課程的主要標志。隱性課程亦稱潛在課程、自發課程,是學校情境中以間接的、內隱的方式呈現的課程,如師生關系、校風、學風等。隱性課程是伴隨著顯性課程而生的,沒有顯性課程也就沒有隱性課程。
三、課程理論流派
(一)學科中心課程論
學科中心課程理論又稱為知識中心課程理論,是最早出現、影響最廣的課程理論。夸美紐斯、赫爾巴特、斯賓塞和布魯納等是學科中心課程理論的代表人物,要素主義、結構主義是其代表理論。該派理論的基本觀點是主張教學內容應以學科為中心,與不同學科對應設置課程,通過分科教學,使學生掌握各科教學的基本知識、技能、思想方法,從而形成學生的知識結構。這些主張對學校課程設置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因而至今仍是學校課程設置的主要依據。但是這個學派的理論較多強調的是按知識體系編制課程,而對社會生活與生產實際不夠重視;對于學生學習上的興趣、愛好、需要和接受能力等心理準備也較少關注。
(二)活動中心課程論
活動中心課程又叫兒童中心課程或經驗課程,代表人物是美國的杜威及其學生克伯屈。
其基本特征是:第一,主張一切學習都來自于經驗,而學習就是經驗的改造或改組;第二,主張學習必須和個人的特殊經驗發生聯系,教學必須從學習者已有的經驗開始;第三,主張打破嚴格的學科界限,有步驟地擴充學習單元和組織教材,強調在活動中學習,而教師從中發揮協助作用。
活動中心課程論夸大了兒童的個人經驗,忽視了知識本身的邏輯順序,影響了系統的知識學習,只能使學生學到一些片段、零碎的知識,最終導致教學質量的降低。此外,活動中心課程不指定具體明確的課程標準和教科書,活動的教材由兒童的興趣和需要而定,因此活動課程往往帶有隨意性和狹隘|生。
(三)社會中心課程論
社會中心課程理論,又稱為社會改造主義課程理論,主張圍繞重大社會問題來組織課程內容的理論。代表人物有社會改造主義代表布拉梅爾德,批判理論的代表金蒂斯、布厄迪等。
社會中心課程理論認為,教育的根本價值是社會發展,學校應該致力于社會的改造而不是個人的發展。為此,該理論批判兒童中心課程理論過于注重學生的個人需要、興趣、自由及活動而忽視了社會的需要,主張課程的最終價值是社會價值,課程是實現未來理想社會的運載工具。
四、課程內容
課程內容主要表現為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
(一)課程計劃
1.課程計劃的概念
課程計劃是根據教育目的和不同類型學校的教育任務,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教學和教育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課程計劃對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活動等方面做出全面的安排,它從整體上規定著學校的性質、培養目標、教學目的和指導思想、教學內容的范圍和學科設置、各階段的教學進度、課時安排、教學效果的評價及課程管理辦法。它是學校組織教育和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也是學校安排整個課程檢查、衡量學校工作和質量的基本依據。
2.課程計劃的組成
課程計劃的內容主要包括課程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及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
課程設置就是根據國家的教育目的和各級各類學校的任務、培養目標和修業年限來確定學校開設哪些學科和課程。這是制定課程計劃的首要問題。學科順序是根據修業年限、學科內容、各科之間的銜接、學生的發展水平、接受能力等因素而確定學科開設的順序。課時分配規定各門學科的教學時數包括學科在一學年里的授課時數、每周的授課時數和各年級的周學時等。在課時安排的過程中我們要根據學科的任務、作用、教材內容的多少和學科的難易程度來確定。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是指學年階段的劃分、學生在校學習的時間、學校在假期和節日的規定等。
3.課程計劃的作用:是指導和規定教學活動的依據,也是制定課程標準的依據。
(二)課程標準
1.課程標準的概念
課程標準是國家根據課程計劃以綱要的形式編定的有關某門學科內容及其實施、評價的指導性文件。
2課程標準的作用
課程標準是教材編寫、教學、評價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它對教師工作有直接的指導意義,是評價教師教學質量和學生學習效果的標準和依據。
(三)教材
1.教材的概念
教材又稱教科書,它是依據課程標準編制的、系統反映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是課程標準的具體化。通常是按學年或學期分冊,劃分單元或章節。它主要由目錄、課文、習題、實驗、圖表、注釋和附錄等部分構成,課文是教材的主體部分。
2.教材的編排
直線式教科書結構,就是指把一門學科的課程內容或其中一個課題的內容按照知識本身的邏輯結構來展開呈現在教科書中,使各種知識在內容上均不重復的編排形式。
螺旋式教科書結構,就是把同一課題內容按深度、廣度的不同層次安排在教科書的不同階段重復出現,使得每一次重復都將原有的知識、方法、經驗進一步加深拓廣,逐級深化。
3.教材的作用
(1)教材是學生在學校獲得系統知識進行學習的主要材料,它可以幫助學生掌握教師講授的內容;同時,也便于學生預習、復習和做作業。教材是學生進一步擴大知識領域的基礎,所以要教會學生如何有效的使用教材,發揮教材的最大作用。
(2)教材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它為教師備課、上課、布置作業、學生學習成績的評定提供了基本材料。熟練的掌握教材內容是教師順利完成教學任務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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