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學前兒童發展
第一節 幼兒發展概述
兒童發展方面的研究已有較長的歷史,但在相當長的時間里都是各學科各自孤立的分割研究。在近幾十年的發展過程中,兒童發展的研究由原來的學科分割研究走向跨學科的整合。
1925年由著名心理學家伍德沃斯發起成立了一個國際性的專業學術組織——兒童發展研究協會,該協會的宗旨就是從事跨學科的兒童發展研究,目前有50多個國家加入組織。促使兒童發展學科整合的重要動因是專業領域的工作者。來自專業領域的教育工作者、公共衛生工作者、社會服務工作者等面對的是完整的兒童,發展著、成長著的兒童,而不是分割成若干學科知識中所看到的兒童。因而有必要有一個綜合的兒童發展學科來統籌原來分割的學科研究。
鑒于此,近年來,倡導跨學科的兒童發展研究日益增多,以《兒童發展》命名的專著、教科書層出不窮。
命題點1:嬰幼兒發展的含義
嬰幼兒是嬰兒和幼兒的統稱,一般是指0~3歲的小齡孩子。嬰兒與幼兒之間有莫大的聯系,因此在許多的兒童論著、醫學論著、兒童早期教育等會將它們合并起來說,以方便理解。雖然它們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但如果從孩子發展層面來說還是有區別的,嬰兒一般指O~1歲的孩子,而幼兒一般指1~3歲的孩子。
“發展”是指個體身體、生理、心理、行為方面的發育、成長、分化、成熟、變化的過程。
嬰幼兒發展是指嬰幼兒生長過程中,生理和心理整體、連續、有規律地進行量變與質變的過程。生理方面如身體正常生長發育,包括形態的增長和功能的成熟;心理方面如智慧的變化、情緒變化、認識過程、情感、意志和個性的發展等。
命題點2:幼兒發展過程
嬰幼兒發展的過程是指從胚胎形成到出生,從出生到幼兒時期不同階段的連續生長發育的過程,其生長發育的規律是年齡越小生長發育越快,年齡越大則生長發育速度逐漸減慢。孩子出生后第一年的前半年是生長發育最快的時期,后半年其速度開始變慢,以后速度則逐漸減慢下來。
1)嬰兒期(出生~1歲):嬰兒與母親或照顧者之間正在建立起良好的信賴感。
2)幼兒期(1~3歲):此時期少兒在心理發展過程中的特征表現出明顯的自主性。
3)學齡前期(3~6歲):此時期少兒的心理特征是具有進取精神及豐富的想象力。
命題點3:嬰幼兒發展的影響因素
嬰幼兒的發展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有先天的和后天的因素;有生物的和社會的因素;有生理的和心理的因素;有物質的和精神的因素。這些因素都會對兒童的發展產生不同的作用。
命題點3.1生物因素
生物因素包括遺傳素質、先天素質和制約發展的成熟機制。
1)遺傳指那些與生俱來的解剖生理特點,如機體的構造、形態、感官和神經系統的特征等,這些生理特征也叫遺傳素質,遺傳素質或者為兒童發展提供前提條件,或者阻礙兒童某些方面的發展。
2)遺傳對嬰幼兒發展的作用表現在:第一,提供人類發展的最初自然物質前提。人類共有的遺傳因素是使兒童在成長過程中有可能形成人類發展的前提條件,也是兒童有可能達到一定社會所要求的那種生存能力最初的、最基本的條件。第二,遺傳素質的差異性是構成兒童身心發展的個別特點的因素之一。思維的靈活性、注意的廣度與持久性、行為、氣質、性格等的差異來自于神經系統的差異。
3)遺傳素質的作用:①對嬰幼兒發展提供了物質前提和可能性;②決定了嬰幼兒身心發展的基本過程;③決定了嬰幼兒的某些個別差異。
命題點3.2社會因素
社會因素包括兒童所處的社會、家庭、教育機構等各種環境因素。
1.環境引導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兒童的發展
環境是指兒童周圍的客觀世界,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一切生物都離不開適宜的自然環境而生長發育。但對人的身心發展來說,不僅需要自然環境,更需要社會環境。如果離開了人類的社會環境,就不可能產生人的心理,眾所周知,印度狼孩的事例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環境的影響很復雜、多樣,其中有自發因素的影響和自覺因素的影響。自發因素影響是指那些無特定目的、未經組織的、帶有偶然性地發生作用的影響,其中有積極的影響,也有消極的影響。如果完全依賴自發因素的影響,將導致兒童發展的放任自流。自覺因素的影響,如家庭有意識的教育影響和教育機構的教育,都對兒童發展起主導作用。
2.家庭環境為兒童發展奠定基礎
家庭是兒童成長的最初環境。父母是兒童的第一任教師。家庭環境是指家庭的經濟和物質生活條件、社會地位、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及家庭成員的語言、行為及感情的總和。它對學前兒童的影響主要包括物質環境、心理環境和教養方式。
家庭是人生的奠基石,家庭環境為兒童的發展奠定基礎。家庭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兒童發展。家庭環境對兒童生長發育、心理素質的形成和發展的影響是長遠和深刻的。
3.教育機構的教育在兒童發展中起主導作用
教育是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環境中的自覺因素。它與遺傳、家庭相比較,在兒童身心發展過程中具有更為獨特的作用。社會教育機構的教育因素與一般的環境因素的不同在于它對兒童發展的影響是有目標、有計劃、有組織的。所以,通過這種教育可以使兒童優良的遺傳素質得到充分的顯現,使遺傳所提供的某種可能性變為現實性,并可影響和改造不良的遺傳素質。教育還可以對環境加以取舍,并可發揮和利用環境中的有利因素,減少或消除不利因素,從而促進兒童健康、全面、和諧的發展。
命題點3.3兒童自身的能動性
兒童的發展,除了受生物、家庭環境和教育等因素影響外,還取決于其自身的能動性。這是決定兒童發展方向與發展水平的又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兒童的能動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兒童在發展過程中,不是消極被動地接受外部環境的影響,而是積極主動的學習者,他們對環境的刺激有較強的選擇性,并表現出作為獨立的生命體所具有的能動性;
2)同樣的環境對于不同的兒童可以產生不同的影響;
3)從兒童的心理發展來看,兒童認識外界是兒童內部的主動活動的過程;
4)沒有兒童自身能動性的體現,其他因素的作用也難以完全得到實現。
綜上所述,兒童的發展絕不是某一種因素單獨影響的結果,而是多種因素綜合地、系統地相互作用的結果。以生物因素為前提,在環境因素具備的情況下,兒童的主觀能動性對兒童的自身發展尤為重要。我們不能孤立地、靜止地強調遺傳、環境和教育的作用,也不能只看重兒童主觀能動性對其發展的作用。只有綜合考慮多種因素,才能全面地認識兒童的發展與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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