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關于201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公告》得知:
教師資格考試過渡補考
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之前,參加市教委組織的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幼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兒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持有其中一門及以上課程合格成績證書的人員(自2016年起畢業的本科和專科畢業生除外)。
國考:
2015下半年北京教師資格證統考時間為11月1日,考試科目如下: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共15個學科。
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共14個學科。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的考試暫不進行,主要結合面試進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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