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關于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網報現場確認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3﹞12號)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通教師〔2013〕12號)精神,現將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網報現場確認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二、現場確認地點
南通市政務中心一樓A111教育局窗口(南通市工農南路150號,可乘11路、13路、22路、15路或33路等公交車到達)。
三、確認批次安排
1.4月16日上午:南通大學數學、物理、化學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學生;
2.4月16日下午:南通大學地理、生物、思想與政治教育、美術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學生;
3.4月17日上午:南通大學漢語言文學、歷史、音樂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學生;
4.4月17日下午:南通大學英語、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學生;
5.4月18日全天: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其他社會報名人員。
四、材料要求
申請人應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并按封面所列目錄提供材料裝入材料袋(社會申報人員材料袋可確認時在現場領取)。復印件請統一用A4紙,并按封面的材料順序整理,所有復印件均須申請人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A4雙面打印后裝訂),表中的照片與網報電子版照片一致,并確保清晰、規范;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若是2001年以前的畢業生不能上網查詢的,需提供本人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由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印章的學業成績證明或學業成績單(正反面打印);國(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
4.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一份;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蓋章,并附至少1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非在職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蓋章,并由當地公安部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編號為網報生成的報名號;
7.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提供);符合2014年《政策解讀》第九條第4項規定,可免考教育學、心理學的申請人需提供原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符合2014年《政策解讀》第十條免考規定的,需提交原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原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師范類畢業證明材料(無法以學歷證書確認師范身份者提供);
9.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面向社會申請教師資格用);
10.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者須提交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復印件或者相應專業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11. 申請學科與本人所學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時,參加相關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并取得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由省教育考試院出具單科成績合格證明;亦可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個人成績頁面,由市級以上考務部門蓋章認可);或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蓋章確認的免考審批表;
12.2張2寸半身免冠紙質照片(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提供1張照片),與網上報名的電子版照片同版,照片背面寫上報名號和姓名貼于“粘貼相片頁”,(可在網上下載打印)。
五、其他要求
1.請前來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申請者按照政務中心辦事程序,先在大廳智能取號機上點擊“南通市教育局”,指定辦理事項,取號,然后到A111窗口前領取體檢表,到規定的窗口辦理確認手續。
2.請申請者積極配合,自覺排隊,保持政務中心受理現場的安靜和有序。
3. 請根據批次安排及時參加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問,可與南通市政務中心教育局窗口聯系,咨詢電話:59000859。
南通市教育局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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