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關于2017年春季高等學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川教資〔2017〕2號
各高等學校人事處: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7〕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工作安排,現就2017年春季高等學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高校在職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本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自行報名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報學校人事處完成初審,初審合格人員的資料(含附件材料)由學校人事處統一報教育廳審查。
(一)高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網上報名時間:3月25日--4月30日(每天7:30—23:30),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二)學校人事處收取個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審時間:5月15日前;
(三)需要參加全省統一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學校,上報名單(見附件)截止時間:5月10日;
(四)省教育廳受理材料時間:5月5日---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送的紙質材料內容
1.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
3.學歷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4.《四川省高等學校青年教師職業技能(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或《四川省高校教師教育科學理論自學考試合格證》復印件。
高等學校擬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員)及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教育學專業的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學校青年教師職業技能(崗前)培訓合格證書》,但應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學位證書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或者證明材料;
7.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審查表。
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審查,但應提交在校期間所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和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
8.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證書使用);
9. 公辦學校在編人員提交學校人事處簽署的崗位聘用合同復印件,其他在崗人員提交學校人事部門簽署的長期聘用合同復印件和所在學校購買近半年的社會保險清單復印件;
10.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一式一份)。
三、要求
1.各高校人事處不得受理本校在職以外(含校外辦學點、聯辦學校)教師的申請;
2.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復印件由初審人審核簽字,人事處蓋章;
3.思想品德鑒定表由學校人事處負責人簽字、人事處蓋章;
4.新升格的高等學校未從事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或其他高校新從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人員,應提前與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系,先接受培訓再開展受理工作。
四川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系方式
聯系人:安錦陽 談云康
聯系電話:028-86138701 傳真電話:028-86138703
電子郵箱:scjszgzx@163.com
四川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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