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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
橫琴新區社會事務局、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社會工作局),市屬學校:
現將《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粵繼教〔2018〕11號)轉發給你們,結合珠海市實際,就開展中小學教師(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一)認定范圍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
2.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
根據省教育廳工作部署,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須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完成“網上申報”、網上提交申請信息、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由各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審核確認。申報人員可直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有關表格(見附件),按要求填寫并核對申報信息,準備思想品德鑒定、普通話水平測試、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本、體格檢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學歷認證等認定材料,交由相關認定機構審核。
我市2018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受理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第二階段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第一階段2018 年3月26日至4月3日24:00,第二階段2018年6月20日至6月28日24:00,網上報名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或“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須與體檢表、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
2.受理教師資格申請的時間和地點:
(1)受理教師資格申請現場確認時間:網上報名成功后,在自己網報的網頁上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第一階段于2018年4月4日至4月20日,第二階段于2018年6月29日至7月13日(不含周末和節假日),申請人帶齊其它申請材料到相應的認定點進行現場確認。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受理教師資格申請現場確認地點:
1.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由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受理。地址:珠海市人民東路112號4號樓408室,聯系電話:2124126。
2.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受理。各區受理部門信息如下:
香洲區教育科研培訓中心(受理珠海市區、高新區、萬山區、橫琴新區、香洲區人員的申報及認定),聯系電話:6296036。
金灣區西湖城區德誠路金灣區行政服務中心1樓民生事務綜合窗口(受理金灣區、高欄港區人員的申報及認定),聯系電話:7260614。
斗門區教育科研培訓中心(受理斗門區人員的申報及認定),聯系電話:5558331。
(3)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申請,申請人需珠海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珠海,戶籍和人事(勞動)關系均不在珠海市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4)申報材料及相關要求:
1.在本人網報的網頁上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A4紙正反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或珠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勞動關系在珠海的出具勞動合同和珠海社保繳費證明);
7.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各認定機構指定醫院)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9.師范畢業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自行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打印;
10.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1.學歷鑒定證明,學歷鑒定證明只能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中備案表的在線驗證碼有效期須達到7月31日;(學歷鑒定要提前做,因鑒定時間較長)。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將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裝入自備紙質檔案袋中并將《珠海市2018 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封面》(附件4)貼于檔案袋正面,由各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留存,個人證件原件經審核后退還申請人。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及時通知申請人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必要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要求其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三)體格檢查
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統一到珠海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申報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
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
(一)網上報名(5月24日至6月1日)
各學校組織符合注冊資格但尚未注冊的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如實填報定期注冊數據,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首次定期注冊合格,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申請首次注冊前一年度師德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二)現場確認(6月4日至6月12日)
已完成網上報名的教師需到定期注冊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市、縣(區)教育局將按照“相對集中、就近便利”的原則設置確認點(詳情由市、縣(區)教育局另行通知),各學校做好組織本校教師到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的工作。首次定期注冊現場確認須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
3.與教育行政部門或任教學校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或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三)初審和公示(6月5日至7月1日)
定期注冊初審機構(各市、區教育局)對已完成定期注冊現場確認的申請人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在學校內公示7天。
(四)復核(7月2日至7月13日)
定期注冊復核機構(地級市教育局)對已完成定期注冊初審的申請人進行復核。
(五)終審(7月14日至7月27日)
定期注冊終審機構(省教育廳)對已完成定期注冊復核的申請人進行終審。
三、工作要求
1.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及定期注冊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公開信息,耐心咨詢,盡可能為申請人提供便利。
2.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認真審核,嚴格把關,保證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嚴肅公正。
3.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務必于2018年4月30日(第一階段)及2018年7月23日(第二階段)前將認定數據、名冊以及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總結報市教育局教研中心408室,聯系電話:2124126。
珠海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
附件下載:
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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