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區2018年幼兒園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統一部署和有關要求,北京市通州區2018年幼兒園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2018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采取申請人網上填報《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現場提交受理材料的方式進行。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報時間及網址
(一)春季
1.第一次:3月21日—27日(周三至周二),每天7:00—24:00;
2.第二次:6月19日—25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二)秋季
9月11日—17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網上填報信息請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http://www.bjtcc.org.cn)。
二、現場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后,凡屬于通州區教委受理范圍的申請人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時間:
(一)春季
1.第一次:3月28日—31日(周三至周六);
2.第二次:6月27日—30日(周三至周六);
(二)秋季
9月19日—20日(周三至周四)。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現場受理地點
通州區教師研修中心C座C14教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東關上園175號)。
四、現場受理所需提交材料
(一)材料目錄清單(本站可下載,服務-服務大廳-教師資格認定-表格下載)。
(二)認定教師資格申請書(本站可下載,服務-服務大廳-教師資格認定-表格下載)。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需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并將《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后;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加蓋公章要求:
1.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北京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工作人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應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或所屬黨委公章;
(2)工作單位不屬于上述第1項的單位或企業的工作人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除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北京地區本人人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的公章(已畢業、人事檔案仍留存在學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7、8、9項由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
(3)沒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上除加蓋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委會)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北京地區本人人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的公章。(已畢業、人事檔案仍留存在學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第7、8、9項由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
2.申請人戶籍和人事關系均不在北京,持有北京市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
(1)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除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地有存檔權的人事檔案存放部門的公章;
(2)沒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上除加蓋居住證頒發機構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委會)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地有存檔權的人事檔案存放部門的公章。
3.在本市大學就讀的在校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專升本在讀學生,由就讀院校的二級學院或二級學院黨總支加蓋公章;無二級學院的由學生處等學生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系蓋章無效);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研究生,由就讀學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研究生主管部門加蓋公章。
4.本市戶籍、外省就讀的在校生
本市戶籍、外省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專升本在讀學生和在讀研究生蓋章要求同第3項蓋章要求。
(四)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未取得畢業證書、以應屆畢業生身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需開具《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如未能按期(截止2018年8月31日)畢業,因實際學歷不達標,取消教師資格,不發放證書。
(五)《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
(六)考生自行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http://www.ntce.cn打印“網頁版”《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彩色、黑白均可)。
(七)身份證:包括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攜帶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代辦不能超過5人。
(八)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二級乙等以上)。
(九)申請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指定醫院,通州區為潞河醫院體檢中心,自費掛號進行教師資格體檢。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有效期為半年。2017年9月1日之前的體檢結果在2018年春季申請認定時無效,申請人需重新體檢。
(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寫清楚姓名、學段、學科(例:張三、小學、數學)。
(十一)申請材料裝在檔案袋內,要求詳見本網站(服務-服務大廳-教師資格認定-示例樣表)。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人員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的區級認定機構現場確認受理,提交材料。申請人在填報信息時須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準確填寫。
(二)其他人員
1.軍隊院校學歷,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其余另需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處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處,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聯系電話:010-61139123)。
2.有國家計劃招生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畢業證書,需經“學信網”進行學歷驗證,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4.國外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三)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間另行通知。
(聯系人:馮老師;聯系電話:6954 6045)
通州區教育委員會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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