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衢州市2019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衢州市教育局負責全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當地“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具體要求詳見各縣(市、區)公告。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師范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港澳臺居民按《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文件進行認定。
二、認定對象
(一)為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老政策銜接,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生,仍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二)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者,應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師范生除外)。
三、網上報名
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一實行網上申報(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 2019年4月8日8:30—4月30日17:00截止。
四、報名方式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詳見“教師資格認定用戶手冊”。
五、現場確認
申報高中、中職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要求參加“衢州市級認定機構”組織的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1.確認時間:5月7日-8日的8:30-11:30和14:00-17:00。現場確認網絡工作時間將于5月8日17:00關停,故提請申報人員注意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參加現場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2.確認地點: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A廳無差別全科受理窗口(西區花園東大道169號,電話:3890177)。
3.隨帶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
②戶口簿或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原件;
③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須與系統中上傳的電子照片為同一底版)2張(其中1張粘貼在體檢表上);
④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證明(體檢表格可到衢州教育網-網上辦事-行政許可-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下載)。
網上申報時認定系統對學歷、考試、普通話等信息驗證通過的,無需攜帶以下材料;未通過的,必須攜帶相應材料:
①學歷證書(應屆師范畢業生請準備學業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②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打印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前入學的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不提供此項證明);
③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六、結果查詢
申請人可適時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查看個人各個申請時段的狀態。申請狀態一般有6種,即“網報成功,等待現場確認”“申請材料不全”“已現場確認,等待資格審核”“審核通過未編號”“審核通過已編號”和“認定未通過”等。其中,“審核通過未編號”“審核通過已編號”表示已通過教師資格認定。
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可在6月底前后登錄“衢州教育網”,查看有關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通知。
七、咨詢電話及網址
衢州市教育局聯系人:范老師,3080628
衢州教育網:http://jyj.qz.gov.cn/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操作手冊(中國教師資格網認定申報詳細流程).docx
衢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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