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教師資格認定中,很多材料簡化,其中就已經廢除了思想鑒定表,用承諾書代替,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證書只需提交原件,不再需要提交復印件。但黔西南州教師資格認定考生反應,在某些認定單位認定教師資格時,還要求提交思想鑒定表,按以前認定模式準備材料,難道教師資格認定改革只是一紙空文?
為此,黔西南州教育局回應,思想鑒定表已不需要。教師資格認定所需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合格報告原件(當次有效)。
4.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規證件相片1張(該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7.認定系統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現場審查驗證取得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8.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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