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教育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市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相關精神,現將2019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及人員范圍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2019年天津市面向社會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是: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二)認定人員范圍。
1.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戶籍在天津市或持有簽注期限內的天津市居住證,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2.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2019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本、?飘厴I生和在讀研究生。
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在天津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可在我市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等與內地(大陸)申請人基本相同。
二、申請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嚴守社會公德,無不良品行和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2019年天津市全日制應屆本、專科畢業生和天津戶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讀的全日制應屆本、專科畢業生,提交申請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如不能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學歷證書,視為不具備相應學歷。就讀于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絡教育的人員須畢業并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有國(境)外高等教育等學歷的人員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后方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參加全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國考”),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證明在有效期內。
(四)取得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五)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教師資格的申請及認定程序
(一)認定機構及權限。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天津市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及全市16個區的教育行政部門為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各級認定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1)。
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區教育行政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并認定;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并認定;為全面深化我市“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支持濱海新區先行先試,實現“濱海事濱海辦”,經請示教育部同意,從2019年起將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權限下放至濱海新區,由濱海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實施本區域內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二)申請及認定程序。
1.教師資格考試。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分別參加相應類別的“國考”。2016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也須參加“國考”。“國考”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2.網上申請(6月中旬)。申請人查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網站(http://www.tjgspx.cn)上發布的通知公告后,在認定機構規定時間期限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完成網上申請,并按照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現場審核確認點(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確認點應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區或市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3.現場確認(6月下旬)。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后,按規定時間和地點由本人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該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申請人可聯系市教委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協助提供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內地(大陸)申請人不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改為政府部門核查。
(2)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提交申請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應屆本、專科畢業生,應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學歷證書并在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前補充提交。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4)本人填寫確認基本信息并簽字的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承諾書(模板見附件2)。
(5)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張(用于制證,須與網上申請時上傳照片一致)。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須提供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根據國家和我市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相關精神,以及“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情況,以上材料中學歷證書原件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原件,在網上申請階段經過系統信息比對無誤,顯示“已核驗”的可不再現場提交;市級認定機構擬在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工作中,將現場確認改為通過天津市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確認,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4.資格認定(7月底前)。區級認定機構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市級認定機構承諾于受理后24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向認定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按要求將相關材料歸檔保存。教師資格證書發放時間和方式請關注認定機構網站后續通知公告。
四、其他說明
(一)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申請人應準確如實填寫并提交相關材料,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請申請人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程序進行網上申請和現場確認等工作,因錯過申請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請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的,本年度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市教委委托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我市“國考”筆試和面試考務工作,并通過NTCE-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和招考資訊網(http://www.zhaokao.net)發布“國考”相關信息;委托天津市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為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機構,并通過其網站(http://www.tjgspx.cn)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的政策宣傳、信息發布等工作,聯系電話:022-23540149,23540113。
附件包含:
1.天津市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
2.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承諾書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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