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上報名要求
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2019年第二批次(6月12日-20日)江蘇省教師資格的申請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的網站是“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是http://www.jszg.edu.cn。
申請人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詳見附件2《體檢通知》),并按時前往現場確認,凡未按規定完成體檢、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二、網上報名(認定)范圍權限
蘇州市教育局認定的教師資格類型有三類:
1、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2、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3、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同一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一種類型教師資格。高級中學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融通,不需重復申請。申請學科只能在網上報名系統設定的學科目錄中選擇一個學科。
注: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高新區、工業園區、姑蘇區報名點受理各自所轄區域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報名。(詳見附件1《蘇州市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權限范圍一覽表》)
三、網上報名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規定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居住地(本市辦理的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人員和在蘇州高校就讀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在本市居住的港澳臺居民(須提供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等)。
未轉戶籍的在蘇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也可以自愿選擇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網上報名時間
第二次正式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6月12日—6月20日(注:由申請人按規定自行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填報申請認定信息)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切記:在網上申請填報時,所選擇的網上認定機構必須是申請人戶籍(居住證、就讀高校)所在地對應的網上認定機構。如: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戶籍(居住證、就讀高校)所在地在昆山市,網上認定機構選擇昆山市教育局。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或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蘇州大市范圍內均選擇蘇州市教育局。
務必請認真查閱附件1,網上報名如果選擇認定機構錯誤,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的認定權限,將無法受理。
五、網上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1)通過全國統考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以及其他符合認定政策申報人員,均由“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報名;
(2)首次進入系統,點擊“注冊”進行申請,根據系統提示注冊,并認真、細致、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2.注冊成功后,在登錄頁面,申請人正確填寫自己注冊的帳號(證件號碼)和密碼,拖動滑塊補全拼圖,點擊“登錄”按鈕完成登錄。
3.對于注冊后首次登陸的或個人信息沒有完善的用戶,登錄成功后,首先請完善個人身份信息,填寫民族信息,對于以證件類型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內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注冊的用戶,還需要填寫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及分別填寫港澳居民身份證號碼和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號碼,檢查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提交信息。
4.右上角您看到個人信息中心界面,點擊進入,在此界面中包含六個模塊:個人身份信息、教師資格考試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學歷學籍信息、學位證書信息、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5.完善個人信息后,點擊頂部導航欄中“業務平臺”按鈕,進入“業務平臺”界面。
(1)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業務模塊,首先點擊“須知”按鈕,仔細閱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必讀中的內容。
(2)閱讀完畢后,請點擊右上角“返回業務平臺”按鈕,返回業務平臺,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業務模塊下,點擊“報名”,請仔細閱讀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協議,閱讀完畢,請勾選下方“已閱讀并完全同意本協議”的勾選框,點擊“下一步”進入填寫身份信息頁面。
(a)首先請選擇考試形式,以“國家統一考試”形式參與認定,請選擇本人名下考試合格證明信息(以報名時間為準,合格證在有效期內的方能選擇使用);以非國家統一考試(含免考)參與認定,則不用選擇。
(b)然后,選擇本人名下的普通話證書信息參與本次認定,選擇普通話免測的,需符合普通話免測政策,具體普通話免測政策請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為準。
(c)非應屆畢業生,請在“是否應屆畢業生”處,選擇“否”,并勾選相應的學歷和學籍信息。
應屆畢業生,請在“是否應屆畢業生”處,選擇“是”,請點擊“同步學籍”按鈕,獲取在校學籍信息。如未同步到信息,請點擊“補充數據”按鈕,進行補充學籍信息,填寫本人學籍信息,點擊“保存”按鈕,上傳信息。
如果添加信息有誤,請點擊“修改”按鈕進行修改,修改后提交即可。如果您不需要保留本條信息,請到“個人信息中心”,“學歷學籍”模塊下,選擇本條“學籍信息”,點擊“刪除”按鈕刪除。
(3)點擊“下一步”按鈕,選擇認定機構信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擇認定所在地信息、認定機構信息及確認點信息,點擊“下一步”按鈕,看到填寫認定信息。
(4)在填寫認定信息頁面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本人的認定信息,并上傳個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圖片為jpg格式,須與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為同一底版),如需修改請點擊圖片,重新選擇。
(5)請點擊《個人承諾書》鏈接,下載《個人承諾書》并完成其要求操作后,點擊“點擊上傳”,上傳完整圖片(圖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為jpg格式);利用“選擇框”將個人承諾書圖片中虛線框中的內容完整選擇后,點擊“上傳”按鈕;如需修改請點擊圖片,重新選擇。
(6)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填寫個人簡歷信息。
(7)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按鈕,看到確認信息頁面,請仔細核對信息,如有錯誤,請及時在本頁面更改,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按鈕,看到提交信息頁面。
(8)在提交信息頁面,看到申報提醒,請仔細閱讀,并牢記現場確認的時間,確認點信息等,請自己閱讀個人承諾,并在頁面下方勾選是否同意,如選擇的不同意,點擊“提交”按鈕,您將放棄本次報名,返回業務平臺;選擇同意,點擊“提交”按鈕,您將完成本次報名。
6.提交成功后,請務必在系統“業務平臺”頁面“教師資格認定信息”記錄中點擊“注意事項”按鈕,查看相關內容。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認定所需材料前往現場確認。
六、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1.蘇州市教育局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6月27日— 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現場確認地點:蘇州市教育考試院(勞動路359號)一樓服務大廳
七、網報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戶籍材料或居住證等(復印件)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并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的當地居住證;
3.在全日制就讀高校所在地申請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其他在校就讀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駐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蘇州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蘇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簽發的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未能通過系統比對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本人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經過認定系統驗證)
申請人應參加普通話測試,并取得經江蘇省語委辦驗印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證書。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乙等以上水平。
需咨詢普通話測試事宜的,詳見蘇州語言文字網(http://www.yywz.suzhou.gov.cn/szlanguage/)【新聞中心欄】。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過認定系統驗證通過)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以及未經學校統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應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1份)
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應按規定時間(詳見附件2、附件3)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
(七)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申請人可在現場受理時申領江蘇省教育廳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八)申請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粘在相片粘貼頁上(詳見附件3)】。該相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相片為同一底版(否則無法通過認證)。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尺寸為33MM(寬)×48MM(高),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九)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復印件)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復印件)。
(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材料袋封面,見附件4)
以上所需復印件(使用A4紙單面復印)均須提供原件核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請人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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