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
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9〕1號)要求和省教育廳工作安排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就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2019年秋季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網報和申請受理時間,由各市、縣(區)認定機構在9月16日至12月10日時段內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可通過“浙江省各級認定機構聯系方式”查詢各級認定機構的聯系電話及認定對象)。
二、注意事項
申請人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欄目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用戶注冊并提交認定申請。申請人須按注冊及申報頁面提示的要求,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由于填報信息差錯導致的后果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申請人可關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全日制在讀研究生)、部隊駐地(僅限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認定機構的有關通知公告,按照當地認定機構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請、現場確認及體檢等事項。
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的申請者,網上申報應與本人合格證明上教師資格種類及學科專業相一致。
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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