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寧夏回族自治區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現將中衛市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持有中衛市戶籍、中衛市有效居住證的社會人員,就讀位于中衛市普通高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在讀研究生,可在中衛市相應認定機構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三、認定機構
(一)中衛市教育局負責中衛市全市(含兩縣一區)范圍內戶籍申請人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
(二)沙坡頭區教育局負責沙坡頭區范圍內戶籍申請人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中寧、海原縣教體局分別負責本縣范圍內戶籍申請人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
三、認定條件
(一)學歷條件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或者中等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普通話條件
1.申請語文、對外漢語、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其以上等級。申請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一級乙等及其以上等級。
2.申請其他任教學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等級。
(三)考試合格條件
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須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可持《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免試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案》(寧教師〔2015〕169號)規定,已取得畢業證的2015年及其以前入學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可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6年及其以后入學的全日制師范生,須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后,方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四)申請任教學科條件
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應與申請人持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標注任教學科一致。符合直接認定的申請人應與其師范專業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夠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且在指定的體檢醫院體檢合格。
(六)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道德,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根據《教師法》第十四條和《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八、十九條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已經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點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請按照網站提示及各認定機構通知要求選擇現場審核確認點。
2.申報時間:
上半年申報時間:2021年6月7日0:00—6月21日18:00。
下半年申報時間:2021年9月1日0:00—9月13日18:00。
3. 上傳照片:須上傳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4. 上傳《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報界面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本人簽名拍照后,按要求上傳。
(二)現場確認
網上申報完成后,申請人根據所選認定機構安排,需在6月9日-6月21日(工作日)內,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前往現場審核確認(其中:高中教師資格認定在中衛市教育局三樓320室,其他教師資格認定在本縣(區)教育局,申請人現場確認務必遵守紀律要求,按順序排隊、戴好口罩,不扎堆、不插隊、不推搡、不大聲喧嘩,聽從現場安排 ):
1.二代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戶口本(集體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
3.學歷信息已通過認定系統調取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學歷信息比對不通過的,須現場提交畢業證原件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查驗。港澳臺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
4.普通話證書:已通過認定系統驗證的,可不提交。沒有通過驗證的,須現場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查驗。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兩張(要求詳見附件3)。
6.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原件查驗。
以上材料申請人需裝檔案袋提交,封面醒目注明:報名號、本人姓名、申請教師資格種類、任教學科、聯系電話等內容。《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認定機構在做出最終認定結論后統一打印。
(三)體檢安排
申請人現場確認合格后,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高中教師資格體檢,于6月9日-6月21日期間,在中衛市人民醫院完成體檢,其他教師資格體檢由各縣(區)統一安排。
體檢結果作為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依據。申請人自行在認定機構非指定醫院體檢的、在跨省醫院體檢的,體檢結論不予承認。
(四)無犯罪記錄核查
認定機構匯總申請人信息后,商請當地公安部門公對公核查申請人無犯罪記錄。
(五)資格復審
認定機構完成以上工作后,提交自治區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復審核驗。
(六)領取證書
認定機構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通過認定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由他人代領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需向認定機構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及認定資料代領委托書》(詳見附件4)。
五、認定須知
(一)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認定教師資格,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申請人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所選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本著真實、客觀、誠信原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申報。
(二)每個申請人每個自然年只能申請認定1 本教師資格證書。
(三)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持有中衛市有效居住證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須在現場審核時間前,獲得有效居住證明。
(五)持有中衛市戶籍、并在我區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可選擇戶籍所在地、也可選擇學校所在地的認定機構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中衛市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QQ工作群:573092492
聯系電話:0955-7023043
1. 中衛市各認定機構咨詢電話及公告發布平臺.pdf
2.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pdf
3. 教師資格證書打印名冊.docx
4. 教師資格證及認定相關資料代領委托書.pdf
5.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體檢表.doc
中衛市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
原標題:中衛市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