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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價費函〔2014〕25號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
省教育廳:
你廳《關于商請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蘇教財函〔2014〕27號)收悉。鑒于教師資格考試調整為國家統(tǒng)一組織,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函復如下:
一、教師資格考試收費向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收取,其中不包括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和按規(guī)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中小學在職教師。
二、教師資格考試收費由筆試(含機考)費和面試費構成。筆試(含機考)費每人每科52元(其中上交國家考務費每人每科20元;幼兒教師資格考試2科、小學教師資格考試2科、中學教師資格考試3科);面試費每人每次135元(其中上交國家考務費每人每次15元)。除上述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三、請各收費單位及時到價格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xù),做好收費公示工作,自覺規(guī)范收費行為。收費時使用省財政廳統(tǒng)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收費收入全額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本通知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此前與本通知規(guī)定不符的,一律廢止。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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