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 2011 ] 40 號
關于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有關法律法規和《湖南省〈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為做好2011年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培訓與考試
1、非師范類畢業人員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的,須通過相應層次的教師教育專業培訓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分中學(含中專)和小學(含幼兒園)兩個層次,省里負責命題、制卷和評卷,市州負責報名和組考。申請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張,于2011年2月18日至2月25日,到本人工作(學習)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市州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報考手續。考試時間及內容安排為:
3月19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學(閉卷)
3月19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學(閉卷)
教師教育專業培訓和教育實習由申請人員所在地市州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實施。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按《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標準及辦法(試行)》(湘教師字〔2002〕9號)執行。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并按規定的要求和程序認真做好本地區申請人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
2、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和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另行通知。經批準成立測評專家組的高職、高專學校,在省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指導下,負責本校擬聘任教申請人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未獲批準的其他高等學校擬聘任教申請人員的測試工作,由我廳就近委托具備測試資格的高等學校承擔。
二、體格檢查
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均須到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
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包括傳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項目的體檢。其中,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由擬聘學校統一組織到學校所在地的市州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進行。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體檢標準須按《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的規定執行。承擔體檢的醫院要按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受檢人員做出體格檢查是否合格的結論。
三、思想品德鑒定
要認真做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思想品德鑒定工作。申請人員所在單位(學校)或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申請人員的思想品德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如實做出鑒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學校要通過查檔案、問情況、觀品行等方式,認真審核申請人員的思想品德情況,切實把好思想品行審查關。
四、申請程序及時間安排
1、網上申報。我省今年各類教師資格申請繼續實行網上申報。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左側“網上申報”圖標或上方“網上申報”欄目進入網上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注冊網上申報賬號。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根據擬申請的教師資格類別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其中,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認定機構為湖南省教育廳;申請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應屆畢業生的認定機構為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請人員的認定機構為戶籍所在地教育局。
申請人應根據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在網報系統中上傳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檔照片(規格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內,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申請人須在網報系統中填報本人手機號碼或其他有效聯系方式的信息。申請人對填報的信息核對無誤后,自行在網報系統中生成《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打印一式2份。
網上申報時間安排為: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2、現場確認。網上申報后,申請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人員須攜有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參加現場確認。有應屆師范類畢業生的學校應向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供本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名冊及相關信息,并協助做好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教師資格申請的現場確認工作。今年我省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申請的現場確認時間安排為:
春季批次 4月15日-5月13日(節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1月15日(節假日除外)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的現場確認由我廳統一組織進行。所在學校攜申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及學校的聘用合同書復印件、《湖南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員花名冊》(一式2份)等,按規定的時間到我廳辦理確認手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的現場確認工作日程安排見附件。
五、現場確認須提供的材料
1、從網上申報系統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的應為市州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4、工作(學習)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表》;
5、師范類畢業人員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教育專業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復印件;
6、非師范類畢業人員申請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面試、試講情況登記表》和《湖南省非師范類畢業生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教育實習鑒定表》;
7、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須提供《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面試、試講情況登記表》。
申請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均應依序裝訂成冊。
六、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統一安排,我省今年春季批次、秋季批次“網絡版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網上認定的時間分別為5月1日至7月15日,11月1日至12月10日。其相應批次的參數文件從湖南教師網下載。請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的參數文件下載和數據處理工作,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信息和數據的準確、安全。
七、教師資格認定是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依規進行的一項行政許可工作,所有與教師資格相關的培訓、考試和認定工作,都必須由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機構組織進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對教師資格培訓、考試和認定等各個環節進行管理和監督,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序進行。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進一步完善管理辦法,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申請人員的相關情況,認真做好教師資格申請人員所提供材料的審核工作,從源頭上杜絕弄虛作假的行為,確保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八、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要求,我廳將進一步加強對全省各地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監管,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現場確認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單 位 |
4月15日、18日 |
長沙地區高校 |
4月19日 |
湘潭地區高校 |
永州地區高校 | |
4月20日 |
株洲地區高校 |
張家界地區高校 | |
4月21日 |
衡陽地區高校 |
4月22日 |
婁底地區高校 |
常德地區高校 | |
4月25日 |
岳陽地區高校 |
湘西州地區高校 | |
4月26日 |
郴州地區高校 |
懷化地區高校 | |
4月27日 |
邵陽地區高校 |
益陽地區高校 | |
4月28日、29日 |
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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