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改、查看申請信息、申請狀況
在網報結束、現場確認之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查看個人教師資格申請各時間段的狀況。
3、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在申請人基本信息頁面點擊左側的“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按圖示進行頁面設置后,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2份,貼上與網絡上傳同底2寸相片,本人在指定處簽名。
4、申請人思想道德鑒定表下載
在申請人基本信息頁面點擊左側“申請人思想道德鑒定表下載”,可下載申請人思道德鑒定表,填寫并打印(用A4紙),并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或者任教單位鑒定并蓋章。
5、申請人攜帶以下材料于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A4紙正反打印,貼上與網絡上傳同底2寸相片);
(2)符合相應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所學專業須與申請任教學科一致)
提交前先學歷認證:登陸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模塊”,進行“零散查詢”,按照提示方法獲取查詢碼進行學歷查詢,點擊、查看、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將《備案表》打印或復印于畢業證書復印件背面,并于現場確認時一并提交。(若前置學歷為中職校“幼師班”畢業,還須提交前置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戶籍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于身份證復印件背面)
(5)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必須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簡稱“兩學”),所提供的合格證書必須是通過國家自學考試(面向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兩學”考試)修學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相應學歷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于同一面。若容納不下,可雙面復印,正面“教育學”,反面“心理學”。)
說明:除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外,均須提交。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7)《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
(8)體檢表1份;(現場確認時領取,需貼1寸照片1張,集中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9)提交與網絡上傳同底1寸照片1張
所有表格、復印件統一用A4紙打印、復印,復印件只要復印正面,即與本人有關的那一面。提交材料請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整理,2份《申請表》分別單獨裝訂,2-7項材料裝訂一起,左上角單釘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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