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池市金城江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2011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桂教師范[2011]6號)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為做好我區2011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計劃
學科 |
思想品德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歷史 |
英語 |
信息技術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小計 |
初中 |
2 |
2 |
1 |
1 |
2 |
|
|
|
1 |
1 |
10 |
小學 |
|
|
|
|
|
6 |
5 |
4 |
3 |
2 |
20 |
合計 |
2 |
2 |
1 |
1 |
2 |
6 |
5 |
4 |
4 |
3 |
30 |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少量緊缺專業應屆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生。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3. 已招聘為特崗教師的,在三年聘期內不列入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思想品德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3.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且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資格審查
(一)現場資格復審。
1.復審對象:復審的對象必須是最終通過自治區教育廳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
2.復審時間:2011年7月7日上午8時至下午18時。
3.復審地點:金城江區教育局辦公樓。小學各科應聘者到教育局四樓會議室驗證,初中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科目應聘者到教育局四樓人事股驗證,初中音樂、美術、物理、化學科目應聘者到教育局五樓會議室驗證。初中和小學復審組的組長均由區紀委監察局的人員擔任,成員由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人員組成。
4.復審的證件材料:
(1)對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專科畢業生,應查驗身份證、學生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所在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等有關個人求職材料,對尚未領到畢業證、學位證的畢業生,可由就讀學校出具相關證明;
(2)對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應查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畢業后參加教育教學實踐證明材料等有關個人求職材料和所在單位鑒定材料;
(3)對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畢業生,應查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和個人求職材料(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需提供原實習學校的證明)等。
以上需查驗的證件均為原件和復印件,復審后,原件退回本人,復印件及相關材料交區招聘復審小組。
5.公布復審合格名單: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7月8日在金城江區教育局大院內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試
(一)方式與內容。
1.方式:面試以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中美術、音樂、體育、信息技術學科的應聘者說課后還要現場進行一項專業技能特長展示。
2.內容:廣西現行新課程初中、小學相應學科教材(詳見附件2:金城江區2011年特崗教師招聘面試教材版本)。
(二)時間:2011年7月10日。
(三)地點:河池市第二高級中學。
(四)抽簽確定說課課題及面試順序。
1.確定說課課題。說課課題于面試當天在應聘者備課前30分鐘分初中、小學及學科按下列步驟抽簽確定:
(1)主評委從7個正式評委中抽簽確定1名出題評委;
(2)主評委從各年級各冊教材中抽簽確定1冊為出題教材;
(3)出題評委從出題教材中選出10個課題;
(4)主評委從10個課題中抽簽確定1個課題為說課課題。
2.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當天在應聘者備課前30分鐘分初中、小學及學科抽簽確定。
3.課題確定后應聘者根據說課內容按面試順序作好說課準備(時間為1小時)并參加面試。
(五)面試時間:每位應聘者說課時間限時15分鐘,其中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科各增加5分鐘進行現場專業技能特長展示。
(六)面試分值。專業評委根據《金城江區2011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面試說課標準》對應聘者進行評分。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科的評委還要當場對應聘者進行專業技能特長測試(技能分占總分的20%)。如果出現同一學科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應聘者的面試總分相同且需要加以區別時,分數相同的應聘者要以新的課題重新面試一次,但符合本方案招聘條件第3條規定的對象除外。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面試的組織實施。成立由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政府辦、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監察局領導為副組長,區人大、紀檢、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教育等部門人員為成員的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八)組成面試考評組。面試考評組由面試評委和工作人員組成。
1.每個學科設備用評委20名,由區教育局負責確定。
2.面試當天,由面試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公開抽簽,從每個學科20名備用評委中確定7名為正式評委,并由領導小組正副組長討論確定其中一名為主評委。
3.正式評委確定后,由領導小組召開評委會議,組織評委進入面試場地。正式評委從進入面試場地至工作結束不能與外界聯系,手機等通訊工具交由工作人員代管。
(九)面試現場監督。在每一個面試現場均設置現場監督組,監督組由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和區紀委、監察局派人組成,負責面試的全程監督,確保程序合法,操作規范。
(十)身份驗證。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原件,經驗證無誤后才能參加面試。
(十一)成績宣布。每一學科面試結束后,由主評委當場宣布面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