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區2011年“特崗計劃”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辦《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桂教電〔2011〕2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為做好我區2011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
一、招聘計劃
學校類別 |
分學科擬招聘特崗教師數量 | |||||||||||||||
合計 |
政治(思想品德)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生物(科學)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信息技術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心理學 |
綜合實踐 | |
農村初中 |
36 |
3 |
7 |
8 |
1 |
2 |
0 |
3 |
3 |
6 |
0 |
3 |
0 |
0 |
0 |
0 |
農村小學 |
35 |
0 |
24 |
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總計 |
71 |
3 |
31 |
19 |
1 |
2 |
0 |
3 |
3 |
6 |
0 |
3 |
0 |
0 |
0 |
0 |
二、招聘對象
報考港南區并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后公布的應聘人員。
三、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復審
時間:2011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地點:貴港市港南區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現場報名時考生須攜帶的材料:
①近期免冠同底2寸(規格:3cm×4cm)彩色相片2張(背面用鉛筆標注姓名及報考崗位);
②本人報名表(在全國特崗教師招聘網上自行下載);
③身份證;
④全日制學歷畢業證(報到證、畢業證未發的應屆畢業生要持大學生就業推薦表及院校相關證明);
⑤學位證(有學位證的要提供此證件);
⑥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若未拿到教師資格證原件,則必須攜帶由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其中往屆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供:
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②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證明;
③有工作單位的,出具單位考核意見。
所提供的證件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A4紙復印)各1份(復印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并以材料目錄為封面)。
(二)發放準考證
時間:2011年7月11日至7月12日(現場報名時同步發放)。
地點:貴港市港南區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三)組織筆試
時間: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筆試考試內容:教育基礎知識。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地點:貴港市港南區木松嶺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