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蘭縣2011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今年我縣“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委辦《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11〕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對象和職數
招聘對象:已在“全國特崗招聘網”報考東蘭縣職位并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后公布的應聘人員。
崗位職數:小學語文7名、小學數學7名、小學英語8名、小學體育2名、小學音樂2名、小學美術2名、小學信息技術2名。
二、招聘辦法
書寫說課稿(體育、美術、音樂寫教案)、說課(體育、美術、音樂進行技能測試)、考核和體檢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到、資格復審
1、時間:7月11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地點:東蘭縣教育局七樓會議室
3、提交驗證材料:應聘人員必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1份復印件(按下述順序裝訂成冊,并以材料目錄為封面):
①身份證;
②畢業證、學位證;
③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可暫無);
④普通話等級證;
⑤英語專業等級證書(英語崗位必有);
⑥應屆生所在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⑦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畢業生,應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⑧各類獲獎證書或發表的作品;
⑨報名表(蓋章)。
(二)公布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
時間:7月12日上午9:00—12:00
地點:東蘭縣教育局一樓(資格復審合格方能參加面試)
(三)面試
1、書寫說課稿(教案)(占30%)。
7月13日8:30—9:30: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憑身份證入場;
8:10:應試者分學科派代表抽簽確定書寫說課稿(教案)課題(為現行小學四年級教材下冊中的內容,其中語文、信息技術為s版,數學、英語、美術、音樂為人教版)和序號;
8:30—9:30:書寫說課稿(教案),書寫說課稿(教案)時只能填寫序號不能寫出姓名。書寫說課稿(教案)結束后由監考老師按小號在上、大號在下的順序裝訂、密封好,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流水評閱打分。
地點:東蘭縣東院小學
2、說課、測試(占70%)。
(1)說課。內容:現行小學四年級教材下冊中的內容,其中語文、信息技術為s版,數學、英語、美術、音樂為人教版。
①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進行說課。
②應聘人員按學科分類分別到指定地點抽簽,確定說課順序,然后按順序先后進行說課。說課時間控制在15分鐘以內。待試人員在候試室里等候,不得參加旁聽。
③各專業評委根據應試者的說課情況,從思想內容、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儀表儀態、板書等方面進行賦分。
(2)教學技能測試。體育、美術、音樂三科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①體育:a. 100米短跑;b.長跑(男、女各800米);c.籃球一分鐘跳投;d.運球往返、上籃。(測試辦法按高考標準進行)
②音樂:a.視唱與節奏;b.聲樂;c.鍵盤樂器演奏;d.歌曲伴奏;e.專業特長(聲樂、鍵盤樂器、舞蹈任選一項)。(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③美術:素描、色彩、軟筆書法。(筆墨自備)
3、評分辦法。各科由7名專業教師組成專家評委。應試人員說課結束后,各專家成員根據教學能力測試評分細則先按百分制進行評分,工作人員負責統分。統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余下5位評委總分的平均分為最后得分。每一節課結束后,各組工作人員立即將評委的評分表收齊進行統計,并統一公布面試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