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正常錄取及調劑錄取結果查詢說明
(一)正常錄取
1、輸入準考證號,顯示錄取崗位代碼的,即被錄取,未顯示錄取崗位代碼的,未被錄取。
2、錄取人員為體檢合格人員。
3、錄取人員請于8月24日到培訓院校參加崗前培訓,具體如下:報考伊犁州、博州、哈密地區、吐魯番地區、阿勒泰地區、阿克蘇地區、巴州、和田地區、烏魯木齊市、昌吉州教師崗位的參訓人員在新疆師范大學成教院報到。報考喀什地區教師崗位的參訓人員在新疆教育學院東校區報到,報考塔城地區、克州教師崗位的參訓人員在新疆教育學院本部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4、錄取類型顯示“1”的為正常錄取。
(二)調劑錄取
1、申請調劑考生輸入準考證號,顯示調劑崗位代碼的,即被調劑錄取,未顯示調劑崗位代碼的,未被調劑錄取。
2、調劑按相同學科、學段以及調劑崗位有關要求,根據申請調劑考生總成績在全區的排名確定調劑順序,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調劑。
3、全區空缺崗位主要為數、理、化、音、體、美等學科崗位,申請調劑考生多數為漢語、漢語文、維語文學科考生,空缺崗位與申請調劑考生存在學科不符的情況,因此部分考生無法實現調劑。
4、調劑錄取考生體檢先參加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由各地州教育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調劑資格。
5、未能被調劑錄取的考生,符合2011年中小學培養計劃選拔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可報名參加培養計劃,具體咨詢各地州教育局。我區培養計劃崗位主要集中于南疆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蘇四地州,報考四地州培養計劃崗位的考生允許跨縣市報考。
6、調劑考生未按調劑協議要求報到的,三年內不得參加自治區中小學教師招聘。
7、錄取類型顯示“2”的為本地調劑錄取,顯示“3”的為異地調劑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