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布信息。2011年11月25日前,各縣(市、區)教育局通過本地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途徑發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通告,通告內容包括教師資格認定的報名地點、考試、認定流程、政策咨詢電話等。
2.政策咨詢與考試報名。2011年12月2日至5日,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教師資格認定政策咨詢和考試報名工作。社會人員直接到當地教育局招生考試辦公室辦理考試報名手續。普通高校2012年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憑學生證、身份證和學校出具的學業成績證明辦理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報名手續。
3.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時間為2012年2月25日,3月21日前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4.普通話等級測試。凡年齡未滿50周歲,無二級乙等(語文、學前教育學科須二級甲等)以上普通話測試證書的申請者,需參加普通話等級培訓測試,并取得合格證書。
5.體格檢查。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有關規定及時確定體檢醫院,并于2012年3月下旬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進行體檢。
6.網上申請。2012年3月22日—4月1日,申請人員網上報名。申報人員登陸江蘇教師教育網(http://www.jste.org.cn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報名,未通過上述網絡報名的不予認可。
7.現場確認。2012年4月4—7日,申請人員憑網絡報名號和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在我局進行現場確認。鹽城師范學院、鹽城高等師范學校和阜寧高等師范學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分別到本校就業處(學生處)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各縣(市、區)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地點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確定。
8.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有關規定,于2012年4月下旬組織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
9.認定資格及發證。2012年6月1日完成認定工作。6月20日前,各縣(市、區)教育局完成教師資格證書發放工作。
10.總結。2012年6月底,各縣(市、區)教育局將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情況書面報我局組織人事處。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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