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報名
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到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報考手續,填寫《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報名登記表》,交納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四張。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在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將報名結果及包含考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層次名稱的數據庫軟盤(數據庫結構文件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上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后,根據報考的考生數量編排考場,確定考點,核發《準考證》,并將安排情況、匯總的報名數據軟盤報省教育行政部門。
二、準考證編號
準考證號碼共11位,1、2位為報考年度末兩位,3、4、5位為市、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代碼后三位,第6位為人員類別碼(1為國辦學校在職教師,2為民辦學校教師,3為應屆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4為其他社會人員),第7位為資格類別碼(1為幼兒園教師資格,2為小學教師資格,3為初級中學教師資格,4為高級中學教師資格,5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6為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7為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最后4位為報名順序碼。
三、考試范圍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采用現行中師教育學、心理學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小學教育學教程》、《小學心理學教程》),不超過中師教學大綱規定的范圍;申請認定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教育學采用南京師范大學教育系編寫的《教育學》(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4年版),心理學采用葉奕乾主編的《心理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不超過高等師范?茖W校教學大綱規定的范圍。
四、考試形式
全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采取閉卷、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五、考試命題
試題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命制。
六、考試組織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其轄區內的考務工作,具體考務工作參照成人高考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閱卷
考試試卷全省集中評閱,由省教育行政部門指定有關高等學校承擔。
考試科目全部及格(滿60分)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核發《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本次考試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補考;經補考仍不及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成績作廢,并且3年內不得報考。
《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有效期5年,5年內沒有取得教師資格的,應重新參加考試。
各市要嚴格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加強考試工作的領導,嚴肅考風考紀,強化監督檢查,確?荚嚬ぷ鞯捻樌M行。對考試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違反規章制度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