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試
1. 考核內容
面試遵循《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面試部分),主要考核申請人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2. 參考資料
試點期間,申請小學、中學教師資格面試考生備課使用教材暫定為人教版。
3. 面試方法
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研制的面試測評系統。
4. 面試報名
面試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報名參加面試。原參加省統一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兩科成績均合格者,可直接報名參加面試。
考生于2012年8月23日至27日,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于考前一周在網上打印面試準考證。
5. 面試過程
(1)候考:考生持面試準考證、身份證,按時到達測試地點,進入候考室候考。
(2)抽題:按考點安排,登陸“面試測評軟件系統”,計算機從題庫中抽取一組試題,考生任選其中一道試題,系統打印備課紙及試題清單。
(3)備課:考生持備課紙、試題清單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演示活動方案),備課20分鐘。
(4)回答規定問題
考官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個規定問題,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
(5)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6)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和測試項目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
(7)中職類別面試與高中類別一致,其中中職專業課和實習指導老師面試時,需加試專業知識概述,時間5分鐘。
(8)評分:考官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填寫《面試評分表》,經組長簽字確認,同時通過面試測評系統提交評分。
6. 成績查詢
面試總分為100分。考生成績由各分項得分加權累加而得(各項目權重由《考試大綱》規定)。
面試結束后,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8日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查詢面試成績。
六、違規處理
考試違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七、合格證明
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筆試、面試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必要條件。
八、信息查詢
筆試(或面試)結束一個月后,考生可通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查詢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成績評價報告。
九、高校類別
1. 申請高校教師資格(已與高等學校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在華中師范大學報名及參加教育學、心理學科目的考試,由省統一命題組織考試,時間與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同步。報名時間:6月9日、10日,地點:華中師范大學西區人才交流中心(八號樓教學樓旁);領證時間、地點見http:// renshi.ccnu.edu.cn相關通知。
2. 考試時間:6月30日上午9:00-11:00教育學;下午2:00-4:00心理學。
附件:
1.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系統用戶申請表 (略)
2.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申報表 (略)
3.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光盤申報表 (略)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湖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