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內容、時間安排
考試分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成績按以下比例計算:教育系統筆試占40%,面試占60%;衛生系統和其他事業單位筆試占60%,面試占40%。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
第一類(A類)教育系統的中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基礎知識和教育法律法規等。
第二類(B類)衛生系統事業單位的衛生專業崗位(含醫專衛生專業教師)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第三類(C類)其他事業單位及教育系統的高校、衛生系統的非衛生專業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
報名合格人員于2012年8月6日上午9: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為2012年8月7日。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相關部門根據招聘崗位類別、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分別劃定合格分數線。
3、成績查詢
筆試的成績可于8月12日前登陸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滄州人力資源網查詢。根據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若某個職位報名人員達不到該職位應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時,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
(二)面試
面試分教育事業單位、衛生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三類進行。
1、教育事業單位各學校(含吳橋雜技學校)教師崗位面試采取分專業試講的方式進行。
2、衛生事業單位衛生專業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面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技能和綜合素質。
3、其他事業單位(含衛生事業單位的非衛生專業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和通用能力。
面試分值100分。每場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地點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若某個職位實際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時,教育事業單位,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5分以上;衛生事業單位衛生專業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其他事業單位(含衛生事業單位非衛生專業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本場次招考其他崗位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以上。
六、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擬進入體檢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審核應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縣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身份證、個人檔案等相關資料原件。對經審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資格,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并列者,采取依次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學歷高者、有基層工作經驗者優先的辦法確定。
七、體檢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照招聘計劃和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人員名單在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滄州人力資源網公布。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付。體檢出現不合格的,遞補辦法同資格復審的遞補規定。
八、考核
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核出現不合格的,遞補辦法同資格復審的遞補規定。
九、公示、聘用
對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滄州人力資源網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時間為7天。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辦法同資格復審的遞補規定。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關問題
(一)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根據公布的專業,每人限報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每人交報名考務費100元。
咨詢電話: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206528
滄州市教育局 3170820
滄州市衛生局 2160810
附:1.2012年滄州市市直(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xls
2. 滄州市市直(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doc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