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解決我區師資力量不足問題,結合我區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及區幼兒園教師。現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方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嚴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與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農村小學教師110名,區幼兒園教師10名。具體崗位設置見《衛東區2012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及區幼兒園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報考農村小學教師要求是:具有就業報到證且尚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報考區幼兒園教師要求是:具有就業報到證且尚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熱愛教育事業,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專科、本科學歷畢業生須是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是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教師資格證;
5、報考幼兒園教師者應為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及相近專業(音樂、舞蹈、美術);
6、身體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所規定的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6、參加衛東區2011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進入培訓后棄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