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1、筆試
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內容為小學教師的專業知識和《課標》內容,不指定具體的范圍。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以60%計入綜合得分。筆試于2012年8月10日上午在隴南市實驗小學進行。
2、講課能力測試
(1)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選調教師人數的1:3比例確定參加講課能力測試人員。
(2)講課內容以相應學科現用小學課本為準。參加教師按報考學科抽簽確定講課順序。每人備課時間為1小時、講課時間不超過30分鐘。講課成績按百分制計分,按40%計入綜合得分。講課能力測試于2012年8月11日上午在隴南市實驗小學進行。
3、綜合評分
報考人員綜合評分計算公式為:
綜合評分=筆試成績×60%+講課成績×40%
六、考核
進入考核人員嚴格按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成績時,按考核對象第一學歷或教育教學業績方面獲獎級別由高到低確定?己酥邪l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試用資格:
1、從事有償家教或第二職業者;
2、組織紀律渙散,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曠課等;
3、不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弄虛作假者;
4、一學期請假達到15天(婚嫁、產假除外)者;
5、小病大養者,無病裝病者;
6、不能試用的其他情況。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崗位,按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任用
根據綜合評分和考核結果,按程序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在隴南教育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選調領導小組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綜合評分和考核情況依次遞補。經公示無影響選調問題的,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八、監督
為了保證選調教師工作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在選調過程中,市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干部、群眾對公開選調教師工作的問題,可通過電話、信件或網絡等方式反映。
市 紀 委:12388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219651
市教育局:8216259
隴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隴 南 市 教 育 局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