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科目及內容
1、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筆試)考試科目為教育理論和專業課兩科。
其中:教育理論為公共考試科目,考試內容主要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政策)法規知識;專業課考試科目的考試內容為本專業的文化知識。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說課)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以說課為主要形式,根據筆試成績先后順序按招考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選。各招聘職位最后一個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選出現筆試成績并列者,均可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列,擬聘人選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擇優確定人選;如被確定為招聘人選因其他各種原因個人表示放棄,則按照成績依次遞補。
3、筆試成績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的比例。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體檢出現不合格者,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
體檢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時對師范院校考生身體方面的相關要求進行。體檢在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
七、公眾監督、聘用及公示
為彰顯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施過程的透明度,擬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社、監察等部門人員及縣內新聞媒體,對高中教師招聘考試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堅持擇優聘用的原則, 根據各專業的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后,將在大洼縣教育局官方網站公示3天。被聘用的教師全部實行聘任合同制管理。
八、相關待遇
被聘用的教師享受在職公辦教師同等待遇,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納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
大洼縣公開考試招聘高中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