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體檢
招聘計劃數與面試應試人員數達1:3比例的崗位,根據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招聘計劃數與面試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在面試成績達面試平均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根據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達面試平均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達面試平均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全部作為體檢對象。
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作為體檢對象。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人發﹝2004﹞10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為色盲的,確定為體檢不合格。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一律不予認可。
進入體檢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近期出具的無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證明材料;
2.已婚人員同時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計生部門近期出具的、經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蓋章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
如應聘人員不能按時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體檢資格。
八、考核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金沙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情況等。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規定的資格條件的,確定為考核不合格,經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黨建網、金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十、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人事部門組織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聘用(勞動)合同的,在本次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勞動)合同,否則后果自負。
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三年,三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崗位,也不能參加任何錄聘用考試。
十一、遞補
如有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放棄考核的,從相應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核。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如有應聘人員放棄遞補或遞補不合格的,不再進行第二次遞補。
十二、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凡發現并經查實應聘人同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三、成立金沙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本次招聘的具體工作。
咨詢電話:0857-725276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
監督電話:0857-7221487(縣紀委執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