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教審〔2013〕2號
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總體部署安排,《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瓊教師〔2012〕84號)、《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取得全國自學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瓊教審〔2012〕21號)等文件精神,我廳決定開展2013年面向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F就2013年面向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符合我省認定條件的申請人,戶口在海南省或工作在海南省,截止現場確認之日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學歷。
二、認定條件
認定教師資格條件及程序按照《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海南省教育廳關于海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普通話水平等級標準執行《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要求:師范類中文專業畢業生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師范類其他專業、旅游等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專業的畢業生應當達到二級以上水平
三、申請報名時間和確認時間
(一)2013年上半年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二)2013年下半年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
(三)現場確認地點
各市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地點請查詢網上申報系統中公布的地點。海南省教育廳現場確認地點: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省政府辦公樓東側)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二樓58號窗口。
四、申請程序
(一)報名方式
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方式進行。申請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在“教師資格申請網上申報”欄下方,參加全國統考人員請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報人網報入口”,符合過渡條件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報人網報入口”。申請人要仔細閱讀登錄、注冊、安全等相關提示及注意事項,要了解網上申報流程圖,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準確、如實填報申請信息,上傳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自行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表格。填報申請信息一定要準確完整,如有錯誤由申請人負責。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自誤。
(二)選定申請認定機構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和認定權限,申報人員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報名系統向省教育廳和相應的資格認定機構報名,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向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的市、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名。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可按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原則,在省教育廳、?谑、三亞市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中選擇一個相應的認定機構報名。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選擇省教育廳報名。
4.《教師資格申請表》中“工作單位”欄已參加工作的申請人要填寫詳細的工作單位名稱。
5.按照本人取得的學歷及專業的培養目標和參加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學科專業,申請認定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
五、準備提交紙質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必須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打印的,規格為A3紙雙面激光打印,不得自行設計打印表格。準備3張小2寸與網絡報名相同底的彩色相片,2張分別貼在申請表上相片欄,另一張輕貼在一份申請表右上方,供辦理證書使用。
(二)《身份證》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同在一張A4紙同一頁面上復印,身份證復印在上半部分。
(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
(四)國家或省教育部門頒發的《成績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提交)。
(五)《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提交)。
(六)海南省內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證明(體檢日期要求為確認之日前2個月內),(《海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1份(樣表可從海南省教育廳網站http://edu.hainan.gov.cn“資源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七)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
六、開展符合過渡條件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說課)考試工作
主要是面向符合過渡條件人員,已取得國家自學考試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成績合格證書,并已經通過《摸底調查名單》登記審核備案的申請人,未取得教育教學能力《合格成績證明》的,2013年在海南省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要參加統一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說課)考試,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考試報名時間
2013年2月17日至27日
(二)考試報名方式
為方便群眾,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考試報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報名,報名人員填寫《教師資格說課考試報名表》(樣表見附件),發送到電子郵箱:hnjszg2013@163.com,報名人員根據電子郵件回復安排的時間地點辦理繳費領取《準考證》手續,按照《準考證》安排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謝絕現場報名。
(三)考試方式
按照《海南省教育廳關于海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施細則》、《海南省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能力及測試辦法的規定》、《海南省教師資格認定說課評估辦法》等有關規定,通過說課考試方式進行測試。
(四)有關收費按照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瓊發改收費〔2006〕1745號文)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七、教師資格證書領取
教師資格證書發放時間根據教育部證書發放安排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教師資格認定“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老政策銜接工作的順利實施,保證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優化和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加強我省教師隊伍建設。
(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法定條件、法定程序、法定權限開展認定工作,確保認定質量。
海南省教育廳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