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關于2013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得知,2013年河南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程序如下:
(一)個人報名和條件準備階段
1、各地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并向社會發布。申請人可根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名要求,登錄相應認定機構網站了解相關情況(網站及聯系電話見附件1)。
2、申請人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報名,不允許他人代為報名,不接收集體報名(擬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除外)。
申請人報名的同時,應全面了解申請教師資格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時間安排等信息。須參加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人員(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還需辦理教育理論考試報名手續。各類教育理論考試為“綜合試卷”,考試內容包含相關科目(詳見附件2)。
3、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4、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到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二)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1、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參加教育理論考試的人員(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供教育理論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haedu.gov.cn)下載。
2、報送地點:
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由所在高校統一組織到省教育廳規定地點提交材料;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本人須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地點提交材料;
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本人須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地點提交材料。
(三)審查材料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必須參加教育教學技能測試的人員,并通知其參加教育教學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等。
(四)教育教學技能測試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通過說課、答辯等方式,考查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審查意見。
(五)認定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正式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六)證書領取階段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