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6月5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健全教師管理體制,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教育部批準,江西省將于2015年下半年啟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考試將改為體現各學段、學科特點的“國考”筆試和面試。
據了解,此次江西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內容主要包括考試科目、面試組織方式、成績合格線劃分辦法以及師范生教師資格獲取辦法等方面。由原來“省考”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筆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改為體現各學段、學科特點的“國考”筆試和面試。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每年春季和秋季各舉行一次,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考試標準、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時間。
“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啟動后,即2016年起入學的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時不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同其他社會考生一樣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才能取得教師資格。”據江西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從2016年起,已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另行規定,以國家文件為準。
記者了解到,2016年起,江西省不再自行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對于以往參加了江西省組織的筆試成績仍然在有效期內的考生,根據教育發展實際,江西省制定了考試過渡辦法。對于取得江西省組織的教育學或教育心理學一門單科合格證(有效期內)的,江西省將在2015年下半年舉行一次教育學或教育心理學單科補考(考試大綱和考試形式與改革前相同),考試成績2016年當年有效,其他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補考。
據悉,關于201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具體公告,將通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江西教育網、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江西教師教育網同時發布,考生可及時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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