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中小學教師職稱比其他學段教師職稱“矮一截”的狀態或有望在全國范圍內打破,更多一線中小學教師將能享受到“教授”、“研究員”等正高級職務的榮譽和待遇。
將可比肩大學教授
在試點6年之后,昨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做出決定,將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開。會議決定,將分設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統一為初、中、高級。
我國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建立于1986年。2009年,中國在山東濰坊、吉林松原和陜西寶雞首次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試點。2011年改革試點范圍有逐步擴大,包括廣州、深圳、佛山在內的一些城市也開展了試點工作。
據南都記者了解,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的最大亮點是,“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
這意味著,即使是一個小學老師也可以通過努力工作鉆研教學,也可以獲得最高正高級,也就是與大學教授相當水平的榮譽和待遇。
而在此前,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不少中小學教師在評上限定的最高職稱后,會產生“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惰性思想,職業發展空間受限,進取心和積極性不高。
貴州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此舉將拓展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空間,提升中小學教師的社會地位,激發教師隊伍內在積極性,也能吸引更多高層次人才從事中小學教育。
“評聘分開”未被采納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指出,堅持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這或許意味著,過去一些地方曾經進行的“評聘分開”的試點不被有關部門采納。
據南都記者了解,以最早進行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試點的山東濰坊市為例,在1998年以前,該市實行的是評聘結合,即評審通過就兌現相關待遇。但1998年以后,濰坊開始試點評聘分開,即不再進行職稱指標管理,只要符合評審條件,只評審資格,如果單位沒有空崗或不聘任,就無法兌現工資待遇。
有研究者對此項制度的研究發現,兩種制度都存在著一些瑕疵。評聘分開不利于教師的均衡分布,因為這樣的話,那些因為崗位少而無法評上高級職稱的中小學教師就不會選擇到農村學校或者城鎮的薄弱學校去任教,而是選擇在城鎮少數重點學校“守株待兔”。
這樣一來,又由于崗位限制,同樣職稱的老師,卻無法享受同樣的待遇,就會導致教師群體產生矛盾。
因此,仍舊有不少地方在試點過程中選擇評聘結合的制度。但專家分析認為,這種制度的問題在于,教師一旦評上某一職稱,則終身擁有。存在一些教師評上高級職稱后,就不愿教學,而選擇搞管理的現象。
關注"566教師資格"官方微信,獲取考前內部資料、考試備考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