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絕大多數省份都實行了教師資格改革,教師定期注冊制度也一并拉開序幕。但是,對于教師退出的標準在哪里?
盡管教師注冊制度已經全面推開,但在國家層面教師退出的相關細則還未出臺。
教師退出的標準在哪里
2011年起,國家開始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改革試點。今年,此項制度將全面推開。資格考試改革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提高了教師準入門檻,破除了教師資格終身制。在教師出口方面,盡管從國家層面還沒有出臺相關政策,但近年來,成都、江蘇、安徽等地紛紛頒布教師退出教學崗位的實施辦法,打破教師“鐵飯碗”,這些探索對全面提升教師隊伍的質量很有意義。
然而,筆者通過走訪教師管理人員和中小學校長發現,教師退出制度的實施還面臨諸多困難,需要引起重視,并下大力氣解決。
考核教師的指標有哪些
教師退出需要有明確的退出標準,還要具體可操作。《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為不合格: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這些規定為各地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提供了依據。
實際上,從各地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來看,也主要是從師德、工作態度、教育教學能力和違法犯罪等方面來判定不合格教師,并按照程度輕重實行轉崗、待崗培訓、降級聘任、解聘等不同的退出途徑。在師德方面,根據教育部頒布的《關于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文件,明確了中小學教師不可觸犯的10種師德禁行行為,各地也據此制定了相應的師德標準。如果家長和學生反映強烈,教師出現了重大師德問題,往往一票否決,直接判定為不合格。而在年度考核方面,各地則存在很大差異。
考核什么、誰來考核、如何考核?教師如果不服,應該如何申訴?這些往往缺乏統一的標準,也引起了較多爭議。一般來說,教師考核主要從德、能、勤、績等幾個方面,但具體內容各不相同,標準也往往難以把握。
訪談中,一位校長表示,在他的學校,大概存在3%至5%的不合格教師,主要問題是不敬業、教育教學能力差。他們學校規定,如果所教班級平均分與平行班差距在5分以上的就屬于教學事故,一年出現兩次及以上的教學事故,年終考核即為不合格。
而有的學校則把參加課題研究、發表論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標準。還有些學校因為缺乏具體標準,年度考核只是走走過場,從未出現過考核不合格現象,沒有真正發揮激勵和甄別的作用。還有的地方,由于教師待遇低,教師離職意愿強烈,考核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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