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2020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面試公告》得知,北京2020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證面試審核確認時間如下:
審核確認
審核確認工作由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在規定時間內采用“網上審核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網上審核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在24小時內對考生進行網上審核。
重要提示:考生完成網報24小時后,請務必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統考面試欄目——網上審核系統”(http://mianshiyy.bjtcc.org.cn)或使用手機關注“北京市教師資格”微信公眾號,查詢網上審核結果:
1.通過網上審核的,審核結果顯示為“網上審核通過無需現場確認”,同時,教育部“中國教育考試網-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欄目”(http://ntce.neea.edu.cn)報名網頁進度為“待支付”狀態的考生,可于12月12日13:00后直接在該網站上進行繳費。
2.未通過網上審核的,審核結果顯示為“網上審核未通過需要現場審核確認”,或者12月14日網上審核結束后,教育部“中國教育考試網-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欄目”(http://ntce.neea.edu.cn)報名網頁進度仍為“待審核”狀態的考生,必須參加現場確認方可繳費,否則無法參加面試。
第二步:現場確認
未通過網上審核的考生,通過網上預約進行現場確認。
1.網上預約時間:12月11日—15日
2.網上預約方式: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統考面試欄目—網上審核系統”(http://mianshiyy.bjtcc.org.cn)或關注“北京市教師資格”微信公眾號選擇現場確認的時間。考生完成預約后,系統會向考生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發送預約短信。考生可憑預約短信進行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時間:12月11日—15日(共5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4.現場確認地點:北京教育學院中軸路校區西北門一層,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56號。
5.現場確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需提供身份證原件,提交復印件。考生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提交代辦人和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無需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代辦不能超過5人。
(2)戶籍證明、居住證明等
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需提供考生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戶口簿》首頁與個人頁的復印件。本市集體戶口的,需提交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提供本人戶籍頁原件,提交本人戶籍頁復印件。
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應提供《北京市居住證》原件,提交復印件。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各類在讀學生應當提供戶籍或居住證明。本市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提供材料與本市戶籍社會人員相同。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無需提供戶籍或居住證明。
在本市生活居住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考試合格的港澳居民,應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提交復印件;臺灣居民應提供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提交復印件。持有本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住證的,也可提供港澳臺居住證原件,提交復印件。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京部隊。
(3)學歷與學籍證明等
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并提交畢業證書復印件和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或者持有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的軍隊院校學歷的,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18號金貿大廈C3座,聯系電話:010-67410388)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提交復印件。
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持有中師、幼師或者其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的,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應當提供在讀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的“預計畢業時間”已過期則還需要提交由所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在讀證明)。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面試考試的,應當提供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提交復印件。
(4)承諾書(附件)
(5)其他注意事項
請廣大考生提前做好現場確認的材料準備工作,避免因不能及時提供現場確認材料導致錯過面試機會;
考生身份證遺失的,可提供本人臨時身份證(已去辦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臨時身份證辦理回執資料)、社保卡或駕照的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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