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市經濟開發區財政分局: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湖南考區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湘財會考〔2010〕9號)精神,我市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統一安排在2010年10月10—30日。為做好我市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登記、審查、收費以及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3.考試時間:2011年5月14日、15日。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考人員條件
1.基本條件:
①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②認真執行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③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④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2.報考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具有大學專科學歷。
②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③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具有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
④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具有碩士學位。
⑤取得博士學位。
各縣市區在組織考試報名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嚴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的原件,不得讓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報名參考,一律不得接受團體資格審查和報名。各縣市區今年報考會計中級資格人員,我局決定協同市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復查,一經發現有不符合資格報考人員,除取消報考者參考資格外,還將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第3號)的精神,對有關報考工作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三、考試報名
今年我市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仍然全部采用網上報名。請各縣市區財政局認真做好對考生的宣傳工作及考試報名準備工作,配備好專用設備(包括高性能計算機、打印機、攝像頭),并形成工作預審,確保網上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
所有報名人員于10月10—30日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進行網上報名,在“湖南省財政廳政務網(www.hnczt.gov.cn)”下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由所在單位蓋章確認證明。10月18—30日(節假日除外)由報考人員本人持有效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等,按照屬地原則到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簽發機關的同級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后,再到當地市、縣、區財政局報名確認,并辦理交費手續。2010年度已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績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正確填寫2010年度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四、考試大綱
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考試大綱。
五、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收費的批復》(湘價函[2005]130號)文件精神,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省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45元,各縣市區財政局應當及時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收費許可證》有關手續,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收費收據,并及時將收費繳入同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和上繳我局。
六、其他注意事項
1.請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到期網上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安排補報名。
2.請報考人員正確填寫本人信息并認真審核,以免影響其考試和發證。
3.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場仍按規定設在市直高考考點,各縣市區一律不設考點。
4.2011年5月1日開始,請考生自行到有關網站打印準考證。
各縣市區財政局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加強與人事部門的配合和協作,精心組織好考試報名工作,確保2011年度我市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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