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印發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0]11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現將我省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技工作者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2個科目,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考生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三、報名辦法
我省2011年度考試實行網上報名。除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到各報名點現場審核報名外,其他考生一律在網上報名參加考試。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將信息表及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如果在網上無法導入照片的考生還應帶上一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帶到網報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教材及輔導用書的征訂并繳費。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和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的原件,不得以復印件為依據,否則將視情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各報名點必須留存報名考生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復印件及相關證明,以備省會計考辦審查。
四、報名時間及考生報名網址
報名時間為2010年10月18日—10月30日,補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4日至11日。考生網上報名地址:http://test.acc.gov.cn/。市州級考試管理機構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test6.acc.gov.cn/sskb,各報名點(縣級考試管理機構)管理系統網址為:ttp://test6.acc.gov.cn/bmd/。
五、考試用書的征訂
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沿用2010年考試大綱內容,初、中級考試五個科目的考試輔導教材在2010年度考試輔導教材基礎上進行勘誤微調后重印發行。考生本著自愿選購的原則,在各報名點現場訂購。
六、收費標準
按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收費的復函》(川價函[2004]46號)的規定,我省考務費為每科50元。
七、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11年4月20日前,省會計考辦向各地下發考場編排數據盤,各市、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于4月30日前完成準考證打印,并向考生核發準考證。
2、2011年5月14日、15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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