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練習題1
http://www.top-99.com.cn 來源:考試吧(Exam8.com) 點擊: 更新:2007-12-5 10:22:27
7、下列各項中,屬于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法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形式有( ) A、停止侵害 B、管制 C、排除妨礙 D、罰款 答案:AC 解析:管制是刑事責任的形式,罰款是行政責任的形式。 8、對于違反經濟法的行為可能會追究以下法律責任( ) A、民事賠償 B、行政處分 C、行政處罰 D、刑事責任 答案:ABCD 解析:違反經濟法的責任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而這四項分別于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9、下列人員在訴訟案件中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時,當事人有權申請其回避( ) A、審判員 B、鑒定人 C、書記員 D、證人 答案:ABC 解析:證人不屬于回避人員的范圍,即使其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 10、新華縣工商局對東方公司作出了處罰決定,東方公司不服,向陽泉市的上一級工商局申請復議,市工商局作出了減輕處罰的決定,東方公司仍然不服,則其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起訴?() A、新華縣法院 B、陽泉市法院 C、東方公司所在地法院 D、省法院 答案:A、B 解析: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 三、判斷題 1、貨幣可以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 ) 答案:√ 解析: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物可以是財產物品的一般價值表現形式――貨幣及有價證券。 2、法律事實可以劃分為行為和事件。行為是引起經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實。( ) 答案:√ 解析:教材原文P16。 3、法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應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才可申請行政復議。( ) 答案:× 解析:法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可以首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4、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可以向申請人收取行政復議費。( ) 答案:× 解析:《行政復議法》規定,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行政復議活動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5、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整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兩種情形均不能提起行政復議。() 答案:√ 解析: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兩種情形均不能提起行政復議。 2008年會計職稱考試遠程網絡輔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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