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部分考生領取
2018年度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各有關考生:
根據部分考生考后資格審核情況,現將部分考生(名單詳見附件)有關領證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領證書材料
辦理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經現場核對后退回,他人代辦的需同時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和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
(二)考生本人填寫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登陸廣西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資料下載”模塊下載)1式3份。表格“照片”欄需上傳與考試報名時的同底彩色電子照片,上傳完成后與本人填寫的基本信息一同彩色打印。考生有工作單位的,需在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
二、 辦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達之日(6月17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請部分考生(名單詳見附件)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到本人考試報名所在地財政局辦理。考生報名所在地財政局負責核發本市、縣(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證書。各市財政局辦公地址和聯系電話請登陸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進行查看,各縣(市、區)財政局的辦公地址和聯系電話可咨詢所屬市財政局。區直考區考生請到南寧市桃源路82號廣西財政綜合樓1樓會計人員服務大廳辦理。
(二)各市財政局負責收集所管轄縣(市、區)財政局報送合格人員的申請材料并進行審核,重點審核身份證件是否真實有效,相片是否與初級職稱證書照片為同一底片,相片清晰度是否合格。
(三)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收到材料后,與考試合格人員數據庫信息核對,在表格上加蓋“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證書專用章(會計)”。
(四)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將加蓋印章的表格發回各市財政局,各市財政局發到所轄各縣(市、區)財政局,由各縣(市、區)財政局負責發放給辦證人員。
(五)對于辦證人員較多的縣(市、區)財政局,為了加快辦證流程,經報告所屬市財政局同意后,可直接攜帶收集的申請材料到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辦理用印手續。
三、 其他事項
由于超過時限提交考后資格審核的考生尚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分批完成制證工作,待制證完成后,另行通知領證。
請尚未提交考后資格審核的考生盡快到各考區提交考后資格審核。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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