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變造會計賬簿,是指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為前提編制會計賬簿。( )(2005年)
答案:×
解析:變造會計資料,包括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是用涂改、挖補等手段來改變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的真實內容,以歪曲事實真相。
2、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有權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監督。( )(2006年)
答案:√
解析:注意這里財政部門的具體級別。
3、在委托代理記賬的情況下,委托單位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不再承擔責任。( )(2007年)
答案:×
解析:P75原文,委托人與代理記賬機構應該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應承擔的責任。
(四)綜合題
1、錢橋紡織廠為國有企業,下設辦公室、行政科、會計科、檔案科等職能科室。
2005年7月,經上級主管單位任命,會計科長甲的丈夫乙擔任該廠廠長。同月,甲的侄女丙調到該廠會計科擔任出納工作。丙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8月,廠長乙對廠行政機構和人員進行了調整和精簡。撤銷檔案科,原由檔案科保管的會計檔案移交會計科保管。檔案科移交會計檔案前,會同會計科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進行銷毀。檔案科長與會計科長甲共同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字,并進行了監銷。因廠長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將此事報告廠長乙。之后,會計科長甲指定出納丙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9月,丙調到當地一家外貿公司財務部工作,調離前與接任的丁自行辦理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丙未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10月,甲辦理退休手續。甲與新任會計科長戊辦理交接手續,上級主管單位派人與廠長乙會同監交。后戊發現甲移交的會計資料存在問題,遂找甲詢問。甲認為,會計資料已移交,自己不應再承擔責任。
要求:
根據上述情況和會計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按照回避制度的規定,會計科長甲與其丈夫廠長乙是否應當回避?說明理由。
(2)丙擔任錢橋紡織廠出納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3)檔案科與會計科在銷毀會計檔案過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規定之處?
(4)會計科長甲指定出納丙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5)丙自行與丁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
(6)丙調動工作是否應當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說明理由。
(7)甲認為會計資料已移交戊,自己不應再承擔責任的觀點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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