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關稅法律制度
一、關稅征收范圍
關稅是指海關按照規定對進出國境的貨物物品征收的一種稅,關稅分為進口稅和出口稅。
除特殊規定外,所有進口貨物和少數出口貨物均屬于關稅的征收范圍。
二、關稅納稅人
關稅納稅人包括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對于攜帶進境的物品推定其攜帶人為所有人;對分離運輸的行李推定相應的進出境旅客為所有人;對以郵遞方式進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為所有人;以郵遞或其他運輸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運人為所有人。
三、關稅的稅目和稅率
關稅的稅目和稅率由《海關進出口稅則》規定。
關稅稅率分為進口關稅稅率、出口關稅稅率和特別關稅。其中進口關稅稅率包括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暫定稅率等。我國僅對少數資源性產品征收出口關稅,出口關稅稅率也有暫定稅率,暫定稅率優先適用于出口稅則中的出口關稅稅率。
特別關稅包括報復性關稅、反傾銷稅與反補貼稅、保障性關稅等。
四、關稅的計稅依據
除特殊貨物外,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進口應稅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該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為基礎審查確定。
貨物成交價格是指賣方向中國境內銷售該貨物時,買方為進口貨物向賣方實付、應付的價款總額。
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該貨物運至中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為基礎審查確定。出口關稅不計入完稅價格。
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是指該貨物出口時賣方為出口該貨物應當向買方直接收取和間接收取的價款總額。
五、關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從價稅計算方法
從價稅是指以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為計稅依據的一種關稅計征方法。其應納關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關稅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2、從量稅計算方法
從量稅是指以進(出)口貨物的數量為計稅依據的一種關稅計征方法。其應納關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關稅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3、復合稅計算方法
復合稅是指對某種進出口貨物同時使用從價和從量計征的一種關稅計征方法。其應納關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關稅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4、滑準稅計算方法
滑準稅是指關稅的稅率隨著進口貨物價格的變動而反方向變動的一種稅率形式。即價格越高稅率越低,稅率為比例稅率。因此,對實行滑準稅率的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仍同于從價稅的計算方法。
關稅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滑準稅稅率
六、關稅的征收管理
教材對關稅納稅地點納稅期限作出了具體規定
相關推薦:考試吧提醒:2010年會計職稱考試時間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