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審計責任。審計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對委托人和被審計單位應盡的義務。
(1)審計責任對注冊會計師提出的要求。審計責任要求注冊會計師依法獨立實施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清楚地表達對被審計單位財務會計報告整體的意見,并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現階段,審計責任以驗證被審計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公允性為主,同時也要求揭露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誤和舞弊。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也應在審計業務約定書中明確。
(2)注冊會計師承擔審計責任的方式。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應有的執業謹慎態度,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充分考慮審計風險,通過實施必要的和適當的審計程序,將被審計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中存在的重大錯誤與舞弊揭露出來;由于審計測試和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冊會計師即使完全按照審計準則進行審計,也難以保證能發現所有的錯誤和舞弊,只能合理確信財務會計報告中不存在重大錯誤與舞弊;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或舞弊的可能性時,應對其重要性進行評估,并確定是否應修改或追加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確定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錯誤或舞弊時,應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的.注冊會計師應視情況分別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不能相互替代、減輕或免除。
【例2-9】萬興公司是一家國有公司,近幾年效益一直不穩定。2004年12月,公司董事長指示會計部門把賬做得“漂亮”一些。公司會計部門遂虛擬了若干筆銷售收入,從而使公司報表由虧變盈。該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經誠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報出。當地財政部門在2005年初的《會計法》執法檢查中發現了這一重大會計作假行為,并依據會計有關法律法規,擬對該公司進行處罰,并下達了行政處罰通知書。萬興公司要求舉行聽證會。聽證會上,該公司董事長認為,公司對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是經過誠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該所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理應對本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分析萬興公司董事長的觀點有無不妥之處。
【解析】萬興公司董事長的觀點不正確。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應當承擔相應的會計責任。誠信會計師事務所因在審計中未嚴格履行審計準則的規定,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應當承擔相應的審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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